鸿雁 发表于 2015-2-27 10:14:41

成都离职员工化名幽灵 敲诈前老板300万元

成都男子离职后迫于经济压力,通过写恐吓信敲诈原公司领导300万元,后该领导同意给其6万元,但双方尚未协商好如何交付现金,男子即被抓获。2月16日上午,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对这起敲诈勒索案一审宣判,依法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刚三十出头的成都男子肖某从某公司辞职后,一个多月没找到合适的工作,但每月又要偿还车贷和信用卡,经济压力很大。他在该公司上班时与直属领导邓某关系不好,一直怀恨在心。同时,肖某了解到邓某的家境不错,竟产生了报复邓某同时勒索钱财的想法。

  2014年12月的一天,肖某以“幽灵”为署名给邓某写了一封恐吓信,谎称和邓某的丈夫有过节,并且自己得了艾滋病,活不了多久了,限邓某一周内拿300万元现金出来,否则,他将伤害邓某的孩子。信的结尾,肖某还连写了三个“杀”字。写完后,肖某到快递营业部买了一个快递信封和快递单,他将恐吓信装进信封,又在快递单上写上邓某的名字和小区名。随后,肖某谎称自己是快递员,将信放到邓某居住小区的门卫处,又到附近小卖部使用公用电话给邓某打了个电话,告诉其快递放在门卫处,让她尽快去取。

鸿雁 发表于 2015-2-27 10:15:06

数日后,见邓某仍然没有动静,肖某新买了一个手机卡号,给邓某发短信,催促其尽快筹款。一开始,邓某以为是诈骗短信,并未理会。但肖某接二连三发短信催促,并能说出邓某孩子和老公的名字,这引起了邓某的注意。邓某一边借故发短信和肖某讨价还价,希望能从对方口中套出一些信息,一边将这事告诉了丈夫,二人去派出所报了案。经过多次短信协商,肖某最后同意邓某支付6万元了结此事。

  2014年12月12日,肖某还没来及与邓某约定支付欠款事宜,就在街上闲逛时被民警挡获。肖某对作案事实供认不讳。

  郭小明 雷恩仲 本报记者 开永丽

  法官说法

  本案主审法官表示,本案中的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方式,勒索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肖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又因肖某归案后至庭审中都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鸿雁 发表于 2015-3-21 15:49:19

二月二龙抬头,幸福快乐没有头,今年好事不断头,万般好运找上头,金山钞票来到头,友情亲情暖心头,合家团圆到自头。

鸿雁 发表于 2015-3-21 15: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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