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逢源 发表于 2015-3-1 16:25:03

【正方】“离职员工敲诈企业50万”是谁的错?

 【正方】“离职员工敲诈企业50万”是谁的错? 
 
 ■左士民

       我认为: 裴某是个好员工,在就职仅仅只有一年多的时间里,便能从基层的一位传菜员做起,脚踏实地、一步步的走到了人事部的文员岗位上应该是付出了不少!更难能可贵的是,他根据自己平时的工作经验对“海底捞”的人力资源管理提出了颇有成效的建议,并且被采纳推广、成效不错。而令人失望的是该公司原本答应的奖励却迟迟没有兑现。“工资没加,职位也没升。”  ——请问,这怎么能不让员工心寒!? 
 
       我曾经供职于一家企业,业余时间爱好“爬格子”,受到了领导的关注。后来,有一位分管宣传的领导还特地找我谈话,叫我多为企业写稿,多多宣传报道,并且承诺会有丰厚的物质奖励。于是,我更加积极主动的寻找素材、放弃节假休息日一门心思的写啊写,为企业采写了很多的报道、争得了荣誉,可是到了年底却不见领导承诺的奖励。我后来又问了一位领导,他说原来那位分管宣传的领导已经调出,对于奖励一事我们不大清楚,也不好给你什么答复(当时那位负责宣传的领导向我承诺时,这位领导也在场)。最后,我一气之下便离开了那家企业。后来,我又到了南方的一家公司,并专门负责公司的信息报道。要说上一次在那家企业写稿是“游击队”的身份,那么这一次来到这家公司可算得上是“正规军”了吧!总公司还专门下发了文件,凡超额完成本公司宣传任务的,总公司到年底将每超额一篇奖励200元钱的奖金。那一年,我超额完成了三十多篇稿件,可是,最终连一分钱都没有看到。其实,年底总公司确实兑现了奖金,而被分公司领导私吞了。 
 
       作为一位企业的职工,对于造成裴某今天的结果我深表同情和愤慨,同情的是裴某没有能通过正当的途径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是采用了极不可取的极端方式,导致自己的维权成了违法;愤慨的是极个别企业和用人单位视员工的付出于不顾,承诺时信誓旦旦,可兑现起来却成了一句空话,从而反映出了有些部门对“诚信”二字的缺少。因此,对于“离职员工敲诈企业50万”的这个问题,我认为主要是企业造成的。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1 17:08:19

欢迎左老师参加本期观点擂台!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1 17:08:56

用自己的事例来论证很有说服力!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1 17:09:28

左老师首次参与,可以看看我们的【事评开课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1 17:09:47

那里面有获得第一名老师的写作心得。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1 17:10:01

或许会对你有些帮助!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1 17:10:49

另外我们有一个事评写作群:186874867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1 17:11:17

欢迎加入,那里面会公布事评写作时间等!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1 17:11:36

也可以在里面交流写作经验!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1 17:11:49

总之非常感谢左老师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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