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煤大宝顶矿“六举措”给力今冬明春安全生产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近日,攀煤大宝顶矿添措施、强管理,“六项特别规定”明确和落实全矿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年末检修、“两节、两会”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延长“2014年安全生产保证金”至2015年3月底,实行累计考核,实现今冬明春安全生产按考核目标一次兑现。
二是考核期为2014年12月22日至2015年3月31日。
三是年末检修必须实现零受伤,发生轻伤事故扣减事故单位、班子成员安全保证金个人账户累计金额5%;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扣减事故单位班子成员累计金额50至100%。
四是2015年一季度,发生轻伤事故一人次扣减事故单位班子成员安全保证金个人账户累计金额3%;季度考核轻伤事故超标扣减事故单位班子成员安全保证金个人账户累计金额10%。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扣减事故单位班子成员累计金额50至100%,同时进行责任追究;地面单位比照采掘队处罚。
五是安全包保组成员、业务保安部门责任人按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处罚金额的50%处罚。发生一起轻伤事故罚安监处工资总额1%;季度考核轻伤事故超标罚安监处工资总额10%。发生一起重伤以上事故罚安监处工资总额20%,全矿工资总额下降10%。
六是对隐瞒事故单位给予党政各200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给以撤职处分并承担法律赔偿责任。确保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的实现。
来源:攀煤公司—大宝顶煤矿 文作者:谢文峰 考核是管理的重要手段,但不是管理的目标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