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39lyx 发表于 2015-2-23 20:56:36

【反方】裴某离职后敲诈企业不应该

      据1月23日新闻晨报报道,自觉对公司人力资源改进建议有功却得不到升职、奖励,“海底捞”员工裴某一直耿耿于怀。今年1月3日离职后,他开始给前公司发邮件打电话,利用手上掌握的人事信息向“海底捞”索要50万元。目前裴谋因涉嫌敲诈被普陀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对此,自然是见仁见智,众说纷纭。有人认为敲诈事件最根本的还是与海底捞的晋升机制有关,员工得不到好的晋升空间,所以才会采用极端的方式;也有人认为与公司的诚信有关,员工提出的建议被采纳,公司为何没有给员工兑现奖励呢?还有人对其强悍的“家文化”产生质疑,员工并没有得到满足和尊重。
      笔者认为,从倡导依法治国的法治精神来说,无论企业有何过错,员工也不应该采取极端的、非法的手段,对企业进行敲诈犯罪。
诚然,裴某的报复敲诈行为,可能与海底捞公司的不合理晋升机制、不诚信行为等有一定关系,公司应该承担一定责任,应该反思改进,尽可能做到公平公正,给予每位员工提升进步的希望和机会。但这些都不能成为裴某报复公司的理由。
      裴某说,自己的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后,“工资没加,职位也没有上升”,感到心理很不平衡,一直“有根刺”在心中,想从公司多拿点钱。然而,裴某在入职海底捞公司1年多期间,从基层传菜员做起,一步步做到人事部文员,这不是给了裴某晋升的空间和机会么?不是说明任何员工只要为公司做出了贡献,都有可能得到晋升和奖励么?
      裴某认为自己的建议被公司采纳后没有得到奖励,没有升职,并不完全符合事实。从案件材料可知,海底捞公司的员工分为6个等级,优秀、标兵、劳模等,按照绩效考核的方式,半年员工参加一次晋升考核,如通过考核的员工也会给予提拔的师傅发放奖金。优秀的服务员工最高可以升到店长,对于一个门店拥有150~200名员工的海底捞而言,能晋升上去的员工都是干活非常卖力和辛苦的,才会有机会。笔者认为,裴某作为公司上海分部人事部一位普通文员,其合理化建议能够被公司总部采纳推广,可以说,就是对裴某的最大鼓励,最大奖赏。从某种程度上说,员工的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领导采纳推广,这种精神上的鼓励、肯定,比起加工资、升职位可能更有意义,更具激励性。
      其实,裴某根本不用担心加工资和升职位的问题,既然自己的合理化建议被公司总部采用推广,就表明公司是赏识和器重人才的,是重视创新的,公司给裴某加薪、升职不过是尽早的事情,何必操之过急!裴某即使有想法,也完全可以向自己的上司反映,或者通过工会反映维权,或者直接找公司领导层表达自己的诉求。
      裴某在自己的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推广没有得到奖励和提拔后愤然辞职,只能说明公司“家文化”的失败,没有让员工感受到足够的尊重和满足,同时也说明裴某对公司的忠诚可疑,却也不应对其过多指责和批评,因为在市场经济社会人人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应该允许人才的自由流动。然而,裴某离职后,利用自己在人事部掌握的人事信息,以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向公司进行敲诈,就是一种极端的过分行为,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应负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裴某离职后对公司进行敲诈,既在道德上对公司不忠不信,又在法律上对公司构成了敲诈犯罪。不但无助于自己维权,反而将自己推向犯罪深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决不允许任何人以身试法,公然藐视法律,践踏法律正义。必须让法律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否则,如果人人效法裴某,将对企业发展构成重大威胁。所以说,裴某的敲诈行为实在不应该!(作者:刘运喜)

0739lyx 发表于 2015-2-23 21:01:05

继续支持事评,写得不好,只表达一下观点,请老师们批评啊

爱好作为 发表于 2015-2-24 08:22:31

文笔细腻,学习了!祝刘老师春节快乐!

0739lyx 发表于 2015-2-24 10:35:38

回 2楼(爱好作为) 的帖子

张老师新年快乐,羊年吉祥!谢谢您第一个光临指导!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2-24 11:58:59

回 楼主(0739lyx) 的帖子

欢迎老朋友!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2-24 11:59:24

感谢新年之中还能一如既往参加我们的事评!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2-24 11:59:40

事评有大家的支持才会更好!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2-24 12:00:12

离职敲诈如今好像并不陌生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2-24 12:00:35

是什么造就了如今人们的分裂心态呢?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2-24 12:01:23

如今确实值得探讨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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