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建yj9798 发表于 2015-3-1 19:57:59

【反方】敲诈企业非法维权不明智

【反方】敲诈企业非法维权不明智
杨建
据1月23日新闻晨报报道,某企业员工裴某,因不满企业用了自己的建议有成效但有功不奖而离职,离职后又通过一些途径敲诈企业,裴某因涉嫌敲诈刑事拘留。本想以一些不法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却得了个“竹篮子打水一场空”的结果,笔者认为裴某的行为是非常不明智的。
法治观念淡漠而步入歧途。虽然企业对裴某建议有功不奖,得不到升职、奖励等,做法是有欠妥的地方,但也没有必要让自己以身试法,在依法治国的今天,要有较强的法治观念或思维,要知道非法的行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正因为裴某守法的观念淡漠,采取了一些不正当的维权行为,从而给自己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不法维权下得不偿失。为了维护自己提建议有功当奖的权益,不是采取通过工会组织维权、向有关部门投诉维权、依法维权等正常渠道,而是就向企业索取或敲诈金钱,敲诈勒索是非法的,注定不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好的结果。不但没有成功而且还让自己被“刑事拘留”,给自己的人生之旅留下污点。
过高的要求有违企业管理章法。即使裴某提出的建议是完全正确的,是行之有效的,也不完全是他个人的功劳,成效的获得还要有管理者认可和推广,还要靠大家的努力实行等,提出个合理化建议要点奖金无可厚非,过高地看待自己的能力,而据此要求“升工资,升职位”,这样过高的要求是不现实的,是很难实现的。
因小失大违背处事法度。“丢了西瓜拣芝麻”,这样的为人处事自古以来都认为是不科学的,裴某因自己提出合理化建议未得到奖励,而因此“心里不平衡”,一般企业对采用的合理化建议的奖金是非常少的,而他却采取了离职,敲诈等偏激行为,得到了“刑事拘留”的恶果,违背了为人处事的一般规律和方法。
作为企业的职工,要有法治观念,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时候,要依法依理依规去维权,有理有节地去争取权益,而不是采取不正当的、违法的、过激的行为去维护权益,否则,会给自己带来严重的后果!
非法维权的结果往往是引火烧身,无论如何,非法维权是不明智的,是不可取的!

杨建yj9798 发表于 2015-3-1 20:00:01

乘末班车的来了!!!

鲁宝林 发表于 2015-3-1 20:32:04

回 1楼(杨建yj9798) 的帖子

欢迎参加本期事评写作

鲁宝林 发表于 2015-3-1 20:32:27

反方观点支持一下哈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1 21:14:24

欢迎参加本期观点擂台!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1 21:14:46

维权必须采取正规渠道,这样才光明正大!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1 21:15:02

否则维权属于失败!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1 21:17:36

而且敲诈企业违法实属缺乏法律意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1 21:18:35

这对企业来说没什么缺失!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1 21:18:52

但是个人却失去了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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