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方】奖励创新更应倾向“奖励”的创新
奖励创新更应倾向“奖励”的创新在工人日报所述新闻背景中,张师傅的团队的工作创新为企业创效至少2亿元,还拿到了一个规格很高的科技创新奖,但是除了上级的物质奖励和精神表彰,企业居然没有给一分额外的报酬。我不知道这个企业最终的目的是什么,但据文章的新闻叙述来分析,企业的所作所为也无可厚非,我还是比较赞同企业的做法。
首先我们需要厘清一下思路。任何企业中的某个团队都不能独立于企业的整体之外,不管你这个团队在企业中的贡献再大、作用再强、能力再优,因为你这个团队是植根于企业的发展之上,是企业生产环节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不能人为的分割出来。再者来说,是企业这个平台为你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你的成果理应属于企业,属于企业所有的员工。毛泽东同志这样说过,“革命工作只有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我们的同志不论职务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将这个著名的观点引申开来,可以这样理解:“我们企业的科研人员不论技术再高、贡献再大,也是企业的一份子,企业员工只有分工的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鉴于此,作为一个企业整体来说,这项成果就是企业的成果,是所有员工必须共享的成果,而不能看成是某一个主导人员或者某一个团队的成果。离开了企业这个平台,离开了企业这个整体,团队创新工作无异缘木求鱼。
不可否认的是,这个研究团队为企业作出了很大的贡献,确实值得称道。但是回过头来看,上级奖励了该团队20万元,企业也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精神上的奖励,这已经是社会和企业对于这个团队的认可,奖励也算是恰如其分。特别是在国家和社会层面当前普遍倡导不要以GDP论贡献、以效益论英雄的关键时刻,我们企业更应该注重这种奖励的平衡性与导向性,主动承担起实现“中国梦”的融合与催化作用,因为“中国梦”的实现需要我们广大员工具有敬业诚信、立岗成才、无私奉献的工作精神。当然,我们也不提倡纯精神奖励之说,毕竟这个研究团队付出了400多个日日夜夜的努力,经过了无数次的失败教训,是付出了心血与汗水的。我需要强调的是,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要同时存在,但是精神奖励要放在更显要的、更突出的位置上。
最后来点个题。其实,企业对于取得很大成效的创新工作团队的奖励有很多的方法可以“创新”,比如说,为创新团队提供更加优越工作条件、对创新的技术方法以主导者命名、为创新团队申报地方或者国家工人先锋号、给创新团队更多的带薪休假等等,将这种荣誉的精神的激励作用彰显出来,引导更多的企业员工参与到创新工作中来,从而达到辐射周边、辐射社会,为实现社会大同提供更多的正能量。(黄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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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方,在哪里选择呢?回 2楼(敬业心) 的帖子
已经修改好,谢谢老师提醒回 4楼(湖北三鑫黄国强) 的帖子
国强也出手了,观点很新颖呀,赞一个 希望你每期都能按时参与回 5楼(鲁宝林) 的帖子
谢谢宝哥的鼓励~回 6楼(鲁宝林) 的帖子
争取吧~希望老师们能多指导~这是第一次写事评… 欢迎参加本期观点擂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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