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分明:嘉阳煤矿细化安全约束与激励机制
奖惩分明:嘉阳煤矿细化安全约束与激励机制■万利东 3月26日,嘉阳煤矿《2015年安全生产奖惩实施办法》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新办法增设五条“三违”红线,出台安全生产有功人员嘉奖政策,全盘调和安全约束和激励机制。根据“三违”行为的严重程度和情节不同,该矿将“三违”分为四级“三违”,其经济处罚标准分别为一级违章记12分罚款901至1200元,二级违章记9分罚款701至900元,三级违章记6分罚款501至700元,四级违章记3分罚款300至500元,处分由轻到重有警告、撤职、留用察看和开除。其中,增加二级违章超出“以风定产”区域组织生产或施工的责任者记9分,给予撤职、留用察看处分;拒绝或拖延安全隐患整改的责任者记6分;对隐患或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责任者,未及时下达停、开工通知单、复工复产等通知单的责任者,未及时复查验收存在问题或隐患整改的责任者记3分。修补细化后的记分规定共334条。
同时,该矿也新增了奖励安全生产有功人员政策,对抢险救灾,抢救和处理事故成绩突出人员,由单位书面报矿嘉奖100-1000元;为矿安全生产提合理化建议,排除安全隐患,促进安全环境改善,有显著效果者给予100-1000元嘉奖;大胆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操作行为。对举报在生产作业场所出现的“三违”行为的职工(管理人员除外),经查实处理后,给予100-5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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