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实现一例遗体捐献
4月5日21点50分,遗体捐献志愿者宋明君因病逝世,4月6日,其妻子任即云帮助完成了他的生前夙愿,将遗体捐献给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成为淄川区第2例遗体捐献者。
宋明君,1956年8月出生,居住在淄博市淄川区松龄路街道城张街。生前宋明君多次表示:“人死了,与其火化什么也没有了,还不如为国家、社会做点贡献。”
早在2010年,宋明君就有了捐献遗体的想法,那时候他从电视、报纸上看到国外遗体捐献非常流行,国内却少有人参与。但国内对遗体的需求量同样非常大,有些人需要器官移植,可由于找不到捐献者,不得不面临死亡。
宋明君对此颇有感触,从那时起,他就有了捐献遗体的想法。当宋明君把捐献遗体想法告诉老伴任即云后,没想到老伴不仅不反对,反而答应和他一起捐献。据宋明君讲,他从小对生死就看得很淡,认为“人死了其实是生命的另一种延续。”、“人死了烧了也就这样,给医学上做点贡献更有意义。”、“火化埋葬还不如将遗体捐给国家,救助更多的人。”2013年3月30日,淄川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来到宋明君家中,为老宋两口子办理了相关手续。
2013年四川雅安芦山地震发生后,宋明君夫妇到淄川区红十字会,捐献500元,希望用自己的微薄之力,为灾区人民献一份爱心,祝愿灾区人民早日战胜困难,度过难关。
截至目前,淄川区已实现遗体捐献2例,眼角膜捐献3例。 (闫盛霆 翟兆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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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7日 电话:0533-5181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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