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真的亏损吗?
有一篇文章说国企是亏损的重灾区,我看了之后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国企领导的头脑个个精明的堪比世界首富,既然有如此的精明,企业怎么还会亏损呢?国家法律如此的严格,而我们国企的领导人就会钻法律的空子。95年的《劳动法》里没有临时工派遣工,而唯独我们精明的国企领导们想出了这么个高明的法子,弄出个派遣用工来。
当然派遣工的“火坑”多么痛苦难受有不少人已经感受过了。工资最少,干活最多,福利没有,升迁妄想。有的单位为降低成本,干脆把企业百分之八十的人改成派遣工。对于派遣工这一块有的文章说正式工工资六千甚至还高,而派遣工却只有两千左右甚至更少的工资,难怪说金融电信电力是收入的暴利行业啊。如此精明的领导如此高明的用工成本难道还会让企业亏损?这也太让人感到“匪夷所思”了吧。
国企更“高明”的就是正式合同工的文凭学历的等级制度,学历低的工人和学历高的干同样的活,而且学历低的干的再好,工资也不如学历高的工资高,而且升迁的速度也大不一样。学历低的如国想涨工资或得到升迁,就要比学历高的多走不“少曲折坎坷”的路。所以正式合同工也不会有同工同酬这一说。
因为这些原因,13年《新劳动法》规定临时工派遣工与正式工同工同酬,不少单为就把派遣工给辞退了。
去年我给信访局网站发去了投诉,半年之后信访局才有了回音,说是去问问。大概信访局去问了,结果劳务派遣公司找我谈话,谈话内容如下::“你转正的事情是没有的,现在都是合同工,为什么你们同工不同酬呢?因为单位里为了引进大学生,如果不给他们高工资人家不来啊。所以同工不同酬那是必然的。”
“那你定的劳务派遣合同可是说的每周工作不超过40个小时,为什么我们没有歇班呢?”我问道。
“歇班可以啊,就是没有工资啊,你们是日工资,所以歇班可以啊。” “可你的合同写的是同工同酬......?”
“合同上是这样写的,但是管干活的可是你们单位啊,再说了派遣本来门槛就低,就不要要求那么多了。全厂不可能因为你一个派遣工而改变厂里的政策啊......”。
“我们派遣工安《劳动法》不应该干特殊工种的活?”
“特殊工种是你界定还是我来界定,什么是特殊工种?单位既然让你们干那肯定就不是特殊工种,为什么大学生来了工资比你们高啊?因为他们的工作岗位技术含量不一样,所以他们干的活技术含量高,所以工资就高。”
“我干的活技术含量低么?”
“那肯定的,要不然怎么会让你来干啊?”
“以前都是......”。
“别说以前,就说现在好吗。”
“我别的同事还想......”。
“谁有话让他自己来,别人的事你别管,以后有什么事别上访,上这儿来说......”。
“那上次我同事来找你要求涨工资你为什么让她去找单位?”
“哪有这个事啊,决对没有......”
听了这些我心里真是太生气了,既然现在都是合同工,干吗还要分正式合同和派遣合同啊,都定一个合同不就完了吗。还说什么特殊工种是你界定还是我来界定,什么是特殊工种?单位既然让你们干那肯定就不是特殊工种,真是无耻啊。
我在人民网发帖发泄自己的不满,市人社局也去查了,但是我却不知道,事后派遣工主管对我说以后千万不要再弄这个了,弄得他去市里各个部门说好话。我的网帖也被隐藏了,我真是太佩服国企领导了,我自己发的帖子自己都删除不了,你们到是给隐起来了,真高啊。
既然你们的头脑手段如此这么高明怎么会让企业亏损呢?真是天大的笑话。 还有你在哪里上班,你的薪酬与同样与你工作相当,甚至没有你的劳动量大,但是体制不同的人,薪酬是无法同比的,这与企业无关。我了解的一些企业外委劳务用工确实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但是不违法,不知道你们那里是否也有这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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