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错案倒查问责制3年内出细则
中办国办:错案倒查问责制3年内出细则2015-04-10 03:05:11 来源: 北青网-北京青年报(北京)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 中央司改办负责人介绍,《实施方案》将84项四中全会改革举措逐项具体化,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绘就路线图和时间表。按照时间安排,改革举措都要在2015年至2017年的三年内出台具体落实的政策、措施。 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该《实施方案》也是自四中全会决定公布以来首个印发的专门领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的文件。 十八届四中全会着眼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为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的部署,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中办、国办制定了《实施方案》。在今年1月30日举行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上,该方案审议通过。 四中全会提出的190项重大改革举措中,有关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有84项,主要体现在三大方面: 一是在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方面,共有48项改革举措。重点包括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等。 二是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方面,共有18项改革举措。重点包括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 三是在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方面,共有18项改革举措。重点包括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加快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健全法治工作部门和法学教育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与互聘机制,深化律师管理制度改革 中央司改办负责人介绍,《实施方案》将84项四中全会改革举措逐项具体化,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提出可检验的成果要求,提升了改革举措的可操作性。按照时间安排,这些改革举措都要在2015年至2017年的三年内出台具体落实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