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河嘴煤矿强化管理人员下井安全履职
小河嘴煤矿强化管理人员下井安全履职5月12日,川煤集团达竹煤电公司小河嘴煤矿重新修订完善管理人员下井、巡视、跟班、带班等相关规定,严肃管理人员安全作风纪律,强化各级管理人员在安全监督和管理上履职尽责。
该矿明确管理人员(含矿领导)下井巡视、跟班、带班个数,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不同每月分别下井带班6到10个,副总工程师每月12个,生产口管理人员每月15个,非生产口管理人员每月6个,区队队长、党支部书记和技术员每月15个,副队长每月18个,队级一般管理人员每月20个。同时,该矿还规范了管理人员中班、夜班、周末等时间段的下井带班、跟班、巡视个数,确保井下各作业地点24小时都有管理人员在场,确保安全监管无空白。
为提高管理人员下井质量,促进管理人员在安全上履职尽责,该矿规定管理人员下井要做到人员到位、时间到位、区域到位、责任到位、监管到位“五个到位”,管理人员下井带班、跟班、巡视时间,带班不低于8小时,跟班不低于8小时并与职工同进同出,巡视不低于4小时,采煤队的队干跟班必须与当班职工同进同出,掘进队的队干跟班必须执行现场手上交接班。对下井时间不到位的,当班下井不计入出勤并取消下井津贴。
该矿将管理人员下井纳入安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党委政工部每月通报并考核管理人员下井、巡视、跟班、带班等指标完成情况,纪委监察审计科每周通报并考核管理人员巡视、跟班、带班的安全履职情况,安监处每月通报并考核管理人员月度揭隐患、反“三违”情况及薄弱区域的巡查情况,考核结果与当月工资挂钩。
该矿规定,管理人员月度薄弱区域巡查指标缺一个处罚100元,月度跟班或周末巡视指标缺一个处罚100元,其它下井指标缺一个处罚50元。对因为出差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下井的,必须安排相应人员替班,出现空班每次处罚责任人300元,对空班调度不力的每次处罚当班调度员100元。管理人员下井巡视、跟班、带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实后每次处罚责任人500元,在全矿通报批评并取消当班下井津贴。
同时,该矿安装了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矿纪委安全作风督查组每周通过查阅调度指挥中心人员下井考勤记录、调阅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等方式,监督检查管理人员下井情况及管理人员下井行走轨迹,督查结果以《作风督查通报》形式在全矿通报,对管理人员下井安全监管履职不力的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处分,使下井履职尽责成为全矿管理人员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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