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跃熙 发表于 2007-11-5 12:37:44

“红灯”强升井    差点送了命

“红灯”强升井差点送了命
我在某矿机电保运队工作。1998年12月的一天,队长安排我和几位工友在一个掘进工作面的回风巷里开帮拉底。大约干了一个多小时的会活,我的矿灯光线逐渐暗淡下去了,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那种“红灯”。我在规程里学过,在井下是不能拆卸矿灯的,因此我向班长请假,上地面灯房换灯。班长说派一个人陪我上去,我说还勉强能看得见,不用耽误工作了。班长见我这样说,也就没再坚持让人陪我升井。穿过一道风门,要跨过一部锚链式铸铁溜子才能到达人行道。为了图省事,我没有从架设在铸铁溜子上方的天桥上经过,而是直接抬脚就从溜子上跨。没想到左脚踩上了一滩粘滑的稀煤,我一下子跌扑在铸铁溜子的面链上。在采区,铸铁溜子被职工们形象地称为“鬼门关”,意思是只要跌进去就没有一个人能活命的。溜子在高速运转着,而我的一只脚被溜子的面链死死卡住,眼看就差十米左右就要经过一道风门,如果溜子再不停下来,我就会被风门拦腰折成两段。我一边大喊救命,一边使劲往巷道边上滚,在离风门不到一米的时候,我滚到了巷道帮上,幸运地从鬼门关里捡回了一条命。
预防措施:采区在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或者贯彻安全规程时,应该向职工讲明“红灯”的基本含义和其中隐藏着的巨大危害性,防止“红灯”成为威胁职工生命安全的“隐形杀手”。另外,施工现场的班组长应该加强学习,熟练掌握相关规程规定,既不能让职工自己上地面换灯,同时派一个人陪同升井换灯的做法也不妥,因为在行进过程中,一盏灯的光照范围毕竟有限,难保会不发生意外。最可靠的办法是联系地面人员,把矿灯送到红灯者手中。与此同时,矿灯房应该加大对矿灯的检修保养力度,彻底杜绝红灯现象,切实为矿工提供一双明亮的眼睛。(刘佳跃)
盘江煤电土城矿宣传科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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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职务):吕品君(科长)
编审(职务):刘佳跃(科员)
地址:贵州盘县洒基镇土城矿
电话:0858-3715047(办)、8379531(手机)
邮编:553529
邮箱:gzpxsjztckxck@265.com

张耀杨 发表于 2007-11-5 22:38:45

稿子不错,可惜不对班组天地的胃口!看看其他的报纸是否有需要吧!

yang_0428 发表于 2007-11-5 22: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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