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和现代对案件审理的差异(5)
古代和现代对案件审理的差异(5)无罪推定和有罪推定
无罪推定和有罪推定是司法审判的两个原则。只是原则,没有很明确的规定,对于我们,知道大概足矣。总的来讲,在古代,基本实行有罪推定原则;在现代,更推崇无罪推定原则。即使现在,在司法审判过程中,恐怕没有哪个国家是完全无罪推定或有罪推定。主要讲解无罪推定原则,顺便对比一下有罪推定原则。
无罪推定原则,就是任何人在法院做出有效的审判之前,都是无罪的。由此引申出和以前很多不同的理念。早以前,对犯罪嫌疑人称谓不规范,有时候就称其为罪犯。现在比较规范,即使一个人被逮捕,在法院没有判决他有罪之前,都称为“犯罪嫌疑人”。
既然是无罪推定,就禁止刑讯逼供。退一步,即使罪犯,也应该尊重他们的人权,自然不能用刑了。在古代,实行有罪推定原则,可以对犯人有条件的刑讯逼供,甚至对证人也可以用刑。
人不能自定其罪,这是无罪推定的一个重要体现。人不能说自己有罪就有罪,是否有罪,证据由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搜集。在现代,口供是证据之一,但不是主要证据。如果只有口供,没有其它有力证据,不能定罪;没有口供,其它证据确凿,同样可以定罪。在古代,口供是最重要证据,必须有犯人的口供,即使其它证据很齐全,没有口供,也无法定罪;只要有了口供,哪怕没有其它证据,照样可以定罪。
无罪推定原则要求疑罪从无,有罪推定原则要求疑罪从有。最近几年,媒体报道多起疑罪从无案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十几年,由于证据不足,被无罪释放。有两句话可以体现这两个原则。“宁可错杀一千,绝不放过一个坏人。”,这属于有罪推定。“宁可错放一千,绝不冤枉一个好人。”,这属于无罪推定。
无罪推定最重要的一个体现,就是犯罪嫌疑人的“沉默权”。在看一些西方电影时,会有这样的情节。警察抓捕一个犯罪嫌疑人,警察会说一句话:“你可以保持沉默.....”。以前,大家经常听到一句话:“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句话严重违背了无罪推定原则。“坦白从宽”属于诱供;“抗拒从严”属于逼供。既然人不能自定其罪,为什么要强迫人家坦白。搜集证据是检方的事情,和犯罪嫌疑人无关。人家想说就说,不想说就不说。现代的影视剧,再也看不到警察说:“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虽然在中国,沉默权没有得到完全落实,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话容易受人以柄。 现在,“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标语已经彻底从看守所等场所消失,换成“超期羁押是违法行为”,“严格执法、依法办案”之类的标语。”监舍里则换成了“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这无疑是中国社会文明的一大进步。 学习,问好自然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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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逐步更加文明 自然老师辛苦了! 向自然老师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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