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雪松 发表于 2015-10-20 11:08:24

重庆:立法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近日,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草案)》提请市人大第二次审议。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草案)力求突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等新《安全生产法》的主要修订精神,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对全市安全生产行为进行规范和调整。
  一是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岗位检查、设备保障、教育培训、事故报告、责任考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重大危险源监管等系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安全设施设备、危险作业现场管理提出安全要求;同时对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职责以及安全评价机构、物业服务机构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要求地方政府按照属地监管和分级监管的原则对本区域内安全生产行为进行检查督查、督促隐患整改、开展执法处罚、监控重大危险源,并接受群众就安全隐患、生产安全事故等进行投诉举报。
  三是强化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明确了政府相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职责,并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程序、被调查单位义务、事故批复程序、事故责任认定等方面进行规范。
  四是强化法律责任追究。对未执行隐患排查制度、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违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违法、事故责任人违法、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违法等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强化了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的追究。
旅游:中国安全生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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