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好作为
发表于 2015-10-30 09:42:38
初卫平
发表于 2015-10-31 10:16:34
老师写的事评和我观点一致,认真拜读了,学习中。
朱宁
发表于 2015-11-1 11:49:18
在国企,这样的处罚很多,为什么?庸、懒、散思维在做怪,如果破产了,让民企收购了,再看。人还是那些人,事还是那些事,设备还是那些设备,制度也基本一样,却截然不同,何故?值得深思!
幸福海边
发表于 2015-11-1 13:12:27
学习朱老师反方观点
幸福海边
发表于 2015-11-1 13:12:49
你咋不一一回帖呢
笑看今朝
发表于 2015-11-1 14:41:28
我的观点和老师的观点相似。
暮苍梧
发表于 2015-11-1 20:26:47
回 11楼(初卫平) 的帖子
感谢老师来访,也认真拜读老师文章,深有同感。
暮苍梧
发表于 2015-11-1 20:33:25
回 12楼(朱宁) 的帖子
就是,总是看到,明明很多人都在规则边缘游走,却毫无问题。而单纯遵守规则却要经常被苛刻“鞭笞”,这是不对的。一次这样的事儿会寒很多人的心啊!感谢老师来访,深感荣幸。
暮苍梧
发表于 2015-11-1 20:35:41
回 14楼(幸福海边) 的帖子
哈哈哈,往常也没这么热闹啊,出去一天感觉要爆棚了。欢迎欢迎
暮苍梧
发表于 2015-11-1 20:37:03
回 15楼(笑看今朝) 的帖子
来,那握握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