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mykwjf 发表于 2015-10-31 10:07:37

【中立】责任是考核的“标尺”

                        责任是考核的“标尺”

    读了这篇故事,使我不由想到职工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怨言:干得多责任多,做事多罚款多。言外之意,责任考核不是靠制度,而是靠领导的主观判断。换言之,即使有制度,考核中也常常是断章取义。甚至还存在功劳是领导的、责任是职工的反常现象。就中铝某分公司电段通讯班谷明反映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该一分为二看待这个问题。
    首先对郝师傅该不该罚应该由企业制度责任划分来确定。如果说该段通讯专用线确实属于郝师傅的“责任田”,线路出现故障不管是在班中还是在班后,对其出现的过错进行责任追究是无可非议的。也就是说,郝师傅在下班期间主动处置责任范围内的故障隐患是应尽的责任,不存在“主动加班”之说,而且二次处置后隐患仍然存在,这不仅给安全生产构成了严重威胁,一旦事故发生还会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对其处罚是天经地义。
    其二,如果说该段通讯专线不是郝师傅的责任区段,郝师傅的行为是“主动”抢修的,即使检修不合格或者出现其他问题,也不能追究郝师傅的责任,因为郝师傅的行为是在为他人履行责任,是一种“无私奉献”的积极表现,其精神应该给予奖励,其过错应该由责任人承担,因为考核的目的是对责任进行追究。如果不分“功过是非”乱罚款,会在职工心理上产生“好心没好报”的怨言,挫伤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如,2013年某矿在造发年终奖时,有个区队核算员请假休班,队长安排一名职工替代核算员落实工作。因为该职工对业务不熟悉,出现了许多漏造、错造等错误,职工意见纷纷,为了平息职工的怨言矿井对该职工进行了责任追究处罚。虽然罚款不多,但是影响极坏。职工抱怨说,造奖金是核算员的本职工作,责任人没罚,帮忙人被罚,这不仅扭曲了责任追究本意,而且从“情理”上就说不通。再说“帮忙”本身就是一件“份外”工作,在业务方面有很多可能是“外行”,即便是“内行”也可能受环境、应知应会状况等条件限制,业务上难免会存在一知半解。要追究责任也应该追究那些层层把关的“内行”领导。
    其三,管理是一种层级关系,责任也应该有主、次之分,追究责任应该按照问题的因果关系进行层层追责。就本次事件而言,不论这个问题是不是郝师傅的责任,班组长、段领导都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就隐患“闭环”管理而言,在程序上检查、整改、复查每个程序都由专人落实。郝师傅在整改中是存在错误,可是后期的“复查管理”显然就是个“空挡”,这种严重的“失职失责”管理责任,是不是该由领导们来承担呢?
    考核是一种责任追究形式,考核的目的是通过“奖罚”激励职工尽职尽责。如果把责任抛到一边不分青红皂白考核工作,不仅体现不到考核的公平公正,让职工不能信服,甚至还会在职工中造成负面影响。(文军甫)

zzczzc 发表于 2015-10-31 10:29:14

责任考核不是靠制度,而是靠领导的主观判断。

zzczzc 发表于 2015-10-31 10:30:07

这是在企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ymykwjf 发表于 2015-10-31 10:31:45

谢谢老师支持。

ymykwjf 发表于 2015-10-31 10: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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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快乐!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0-31 13:11:50

欢迎文老师参加本期观点擂台!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0-31 13:12:03

支持晚了请见谅!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0-31 13:12:27

责任是考核的标尺,这次大家的题目都很简洁!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0-31 13:12:54

中立的观点这次也少,欢迎文老师加入阵营!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0-31 13:13:49

任何一件事,我们都要从两方面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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