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biao 发表于 2015-11-6 09:34:44

广旺公司出台安全管理特别规定:年底前发生安全事故,党政领导全部下课

广旺公司出台安全管理特别规定
年底前发生安全事故,党政领导全部下课
本报讯11月5日,四川煤炭产业集团广旺能源公司党委、行政联合发文《关于执行安全管理六条特别规定的通知》。通知指出,在面对当前异常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安全压力十分巨大,为迅速扭转当前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确保不发生各类伤亡事故,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前,执行安全管理特别规定。

该规定的具体内容有六项:一、今年年底前,发生死亡事故的煤矿单位和地面生产单位,给予党政主要领导降职或免职处分,给予分管安全和分管领导降职或免职处分。其他地面单位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的单位,给予事故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降职、免职或撤职处分。二、现场跟班、带班、蹲点的人员必须认真履职,对现场跟班、带班、蹲点的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发生事故的,分别给予相关人员撤职、降职或免职处分。三、对于严重“三违”人员,必须解除劳动合同;对一般“三违”人员罚款取上限处理,并停工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培训期间按照当地最低生活标准发给生活费。四、加强现场管理,严格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查处隐患不力,隐患排查处理不及时、不到位、不彻底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据事故性质,给予相关人员撤职或免职处分。五、各单位必须及时、准确汇报事故情况,规范事故救援程序,提高救援能力。对事故汇报不及时、救援不力,瞒报事故的人员,给予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加重处罚。六、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一律停工停产学习,停工学习时间不低于七天,学习期间按照当地最低生活标准发给生活费。(戚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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