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狼而感
电视镜头。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里,有一群“本土狼”,它们之间也相互竞争的,对于食物的抢夺也是激烈的。但无论多么激烈,肉到了谁的嘴里就是谁的,它狼便不再“狼口夺食”。本土狼也没有小心翼翼而夹着尾巴做“人”的。而“外来狼”则是另外一番景象:无论何时都是小心翼翼的——夹着尾巴以示臣服。也不敢和本土狼正面抢夺食物,即便有时得到了肉,本土狼也可以从它嘴里再抢。这种外来狼,于是被称之为“贱狼”——类似人间的贱民。它们只能“贱贱联合”而形成“贱狼群”了,由是感慨。相较于封闭时代,现在信息相对畅通,若因为被洗脑而爱国显然被洗者是个弱智。爱国既不高尚也不猥琐。社会化的人与社会化的狼在爱国上没有本质的区别:爱国其实就是爱自己!
无论哪个阶级的狼都本能地知道要爱国——狼的国就是狼群。狼是没有叛国者——叛群者的,被狼群赶出“国”的孤单的狼只有死路一条。相较于狼,人就复杂得多,因为人可以“花枝招展”地获取异乡人的芳心以便能“混为一潭”,其实质还是爱自己——日子过得更舒畅些呗,你见过有和更贫穷落后的地方“混为一潭”的人么?只是异乡人也不傻,非常时刻,为了维护基因的纯洁性,或者说为了“口粮”的安全性,便毫不犹豫地拿“二混子”开刀了。常常看到一些国家的成规模的排外行为便是证明——不要旅游也能得到的信息。
“一枝黄花”,北美货,作为观赏而引进的。没想到成了“气候”,成规模了,于是合肥人拿它开刀了——必欲致死地而后快。花如此,人就非也?
最近美国现公然涂鸦:中国人滚回去。其心理和一群鸡对一只外来鸡猛啄一样的。那个摄影女记者似乎是本能的一个“扫荡腿”也是证明。只是当物质还有盈余或者外来者还有使用价值时,于是人性中善的一面便暴露了出来:警察在找涂鸦者;“扫荡腿”女记者也被开除了。其实,也不是善:也是为了其自己。一如“菲佣”都走了的话,佣者其谁?
狼群也有贱狼的,就是外来的摇尾乞讨的希冀能混为一流的狼。考察发现,这种狼无一例外的都是夹着尾巴的——其内心是从来不敢昂扬的,也不能昂扬。即便有时一亩地里出了个“能豆子”,比如什么black总统,yellow大使,用一句俗语似乎最贴切了:可能祖坟冒烟了呗。按比例,也就是三亿分之一罢了。
考察发现:所谓的“贱狼”,最后也都组群了,成了一个国家——为了自己的生存。养尊处优的林黛玉一有风吹草动的便有寄人篱下之感而抹眼泪:要是家还在何至于斯?
是狼,也要有个家啊! 学习美文,问好杏林老师! 为了浮华,丢了本性,沦为贱狼,苟活一世,也是一种悲哀!
问好杏林老师! 问好! 和我的昵称马上就相同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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