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快评】“被出轨”可索精神赔偿,怎么界定?
媒体报道,1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了30起涉“家事”的典型案例。其中,夫妻离婚时一方有出轨行为,另一方申请精神损害赔偿获法院支持。法院认为,对婚姻不忠实,是难以容忍的不诚信,它不仅破坏了夫妻关系,拆散了家庭,也伤及无辜的子女,而且败坏了社会风气,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因此,离婚后发现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出轨行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以彰显法律的公正和道德力量。
不过,实施中,如何界定呢?你对此怎么看? 离婚后发现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出轨行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我认为这种赔偿法院应该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界定支持,不管怎么说,是对婚姻不忠实造成的后果。 还真不好界定! 很多人都是婚前出轨的! 因为婚内就出现了裂痕,或者有的人本身就喜欢这样的朝三暮四! 我觉得法律上应该给予支持! 给弱的一方更多的支持! 对婚姻不忠实的人也应受到道德的审判! 其实很多社会现象都应该重新梳理一下了! 不能让不正确的事变成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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