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6-1-25 12:32:31

重读鲁迅的《立论》

我梦见自己正在小学校的讲堂上预备作文,向老师请教立论的方法。
  
“难!”老师从眼镜圈外斜射出眼光来,看着我,说。“我告诉你一件事——
 
“一家人家生了一个男孩,合家高兴透顶了。满月的时候,抱出来给客人看,——大概自然是想得一点好兆头。
  
“一个说:‘这孩子将来要发财的。’他于是得到一番感谢。
  
“一个说:‘这孩子将来是要死的。’他于是得到一顿大家合力的痛打。
  
“说要死的必然,说富贵的许谎。但说谎的得好报,说必然的遭打。你……”
  
“我愿意既不说谎,也不遭打。那么,老师,我得怎么说呢?”
  
“那么,你得说:‘啊呀!这孩子呵!您瞧!那么……。阿唷!哈哈!Heh e!he,he he he he!’”
熟悉我的朋友们都知道,我可以算是鲁迅的粉丝。鲁迅的所有文学作品和学术著作我都读过,而且不止一遍;鲁迅的许多观点我都衷心服膺;跟陈独秀一样,对鲁迅的文章,我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的。比如这篇短小的名文《立论》,从日常生活的一个情景说明讲真话的困难,我就一直对那个因为说了句“这孩子将来是要死的”的大实话而遭打的人抱有同情之心。
但是,最近因为做一件事情,听了不少认识的、不认识的人话,我有了跟从前作为《立论》的读者时不一样的感受——
在我的支持下,伊人开了间时装店。
开业第一天,一个五十来岁的女顾客,穿着店里的新靴,满店转悠,把店内的服装服饰几乎都贬了一遍。最后,一分钱没花,扬长而去;
开业第二天,又一个五十来岁的女顾客,打一进门,就开始自告奋勇发表议论,大意是:这间商铺从前曾经租赁的人没有一个干成过的,开一个倒一个,开一个倒一个。她批评我们一签三年是很不明智的,她认为签三个月就可以了;
开业第二天,又一个四五十岁的女顾客,令人意外地看中了店里一件时尚的软绒大衣。她只肯出我们不能接受的价格,因此无法成交。她问:“你们店的东西都是准备卖给什么样的人的?”导购告诉她,主要针对二三十岁的女性,她就信心十足地断言:“要是这样,你们这店肯定开不长!”
还有,开业第三天,我跟《立论》中那个生了男孩的人一样,心里也存着几分讨个彩头的想法,在办公室请我向来以为关系不错的一个同事看一下我博客上贴的几张关于店内商品的照片。不料,她一开口就是,“我觉得你们的衣服都不好看。”我不甘心,又跟她介绍店里进的某名牌鞋靴。结果更惨,她说:“我认为这种牌子不怎么样!”
我突然发现,鲁迅的《立论》有两个暗藏的机关:一个是,文章暗示那个生了孩子的人家是不同寻常的,当有人对他说了不吉利的话的时候,有不少人会替他出手;另一个是,不着痕迹地把“这孩子将来是要死的”这句话,界定为真话的典型。我以为,这句话其实更像是不怀好意的废话。谁不知道人终究都是难逃一死的呢?
现实中的情形却不全是那样的。首先,听话者很可能也是无权无势的普通人,他人即使说了再不吉利的话,他也是无可奈何的,并不能损伤说话者的一根汗毛;其次,一句话,是否真话,往往很难界定,至少不是由说话人决定的。
现实的复杂性,是一篇短文所无法囊括的——即使它是出自鲁迅先生之手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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