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pzp 发表于 2016-2-17 15:55:31

【今日快评】职场女性为何有假难休?



      中新网北京2月17日电(张尼)日前,一则安徽省女职工可休“痛经假”的消息引发热议。但仔细查阅各地法规可发现,此前,北京、湖北、浙江等多地都曾出台相关规定,设立“痛经假”,不少省份已实施超过20年。
      虽然从国家到地方层面都对保障女性休“痛经假”有过规定,但是近年来,这一政策的落实却并不理想。对于很多普通女职工来说,她们甚至没有听说过这种休假制度。而从全国范围看,近年来也鲜有相关的维权案例。
       那么,作为企业职工,你认为职场女性为何有假难休?

wxpzp 发表于 2016-2-17 15:56:38

新闻背景

职场女性有假难休?痛经假如何从纸面走向现实
        中新网北京2月17日电(张尼)日前,一则安徽省女职工可休“痛经假”的消息引发热议。但仔细查阅各地法规可发现,此前,北京、湖北、浙江等多地都曾出台相关规定,设立“痛经假”,不少省份已实施超过20年。究竟有多少得到了切实执行?执行中面临哪些障碍?女性职工又有哪些困扰?诸多问题成为舆论焦点。

http://www.chinanews.com/2016/0217/20162170548.jpg  “痛经假”由来已久 多地实施超20年
  日前新通过的《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只要女职工因月经过多或者痛经不能正常上班申请休息的,用人单位根据医疗机构证明,安排其休息1至2天。新规还明确,用人单位如违反规定,女职工可以依法举报。
  消息一出,便引发舆论关注,“痛经假”再次成为热议话题。但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梳理发现,“痛经假”其实由来已久,从国家到地方都可找到相关政策,不少地区的“痛经假”甚至已经实施超过20年。
  1993年由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等5部门联合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就已指出,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在地方层面,北京、上海、重庆、海南、湖北、浙江、江西、山西等多个省份都明确了“痛经假”相关规定。
  例如,自1989年开始实施的《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就已规定,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处、低温、冷水、野外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应暂时调做其他工作,或给予公假一至二天。
  北京市也在1990年实施的“北京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若干规定”对女性休“痛经假”条件作出明确。海南省曾在1993年发文,规定女职工根据医疗证明可有一到两天“痛经假”。
http://www.chinanews.com/2016/0217/2016217063.jpg  有假为何难休?女性忧遭职业歧视
  虽然从国家到地方层面都对保障女性休“痛经假”有过规定,但是近年来,这一政策的落实却并不理想。对于很多普通女职工来说,她们甚至没有听说过这种休假制度。而从全国范围看,近年来也鲜有相关的维权案例。
  “我根本不知道江苏省有‘痛经假’规定,单位也从没有告知过我们有这项权益。”在南京某私营企业工作的李玉洁告诉中新网记者,虽然江苏地区的“痛经假”实施已经27年之久,但自己不知情,也从来没有请过“痛经假”,平时生理期有身体不适忍一忍就过去了。
  “即便真的有法律保障自己的权利,但是单位不放‘痛经假’我还是会选择忍耐,而不是维权,因为怕影响自己的‘饭碗’。”李玉洁无奈表示。
  在北京某大型银行工作的赵女士也告诉记者,“我很多同事连基本的年假、法定节假日都不一定能保证休息,更何况所谓的‘痛经假’?如果再要求跑到医院开证明,可能更不会选择休这个假。”
  面对“痛经假”,用人单位同样有自己的顾虑。在北京某企业从事多年人力资源工作的李艳阁表示,按照一个月1天计算,一名女性员工一年就要休12天假,这无疑会加大企业的用工成本。
  李艳阁说,她所在的企业一般很少会单独批准员工“痛经假”,相较于制度完善的大企业,“痛经假”在中小型企业操作难度太大,而且会不可避免令企业在招聘时产生性别歧视。
  “难言之痛”何时不再痛?
  早前,北京大学医学部临床研究所发布的《2015中国女性生理健康白皮书》显示,中国有接近80%的女性伴有轻度及以上的痛经,其中超过14%的女性表示痛经对正常生活有影响。但面对这一“难言之痛”,不少女性都选择默默忍受。
  在北京一家服装企业工作的张琳告诉记者,自己的痛经症状一直比较严重,有时疼起来根本无法工作,但即便如此,她也从来没有请过假。
  “我的工作单位是私营企业,福利待遇没那么健全,身体不适只能请病假,当月全勤奖就会被扣除,实在请不起。如果公司能给我带薪假,我当然愿意休,但是谁来约束企业呢?”
  张琳的困惑正是不少女性所担忧的问题。一方面,舆论中有声音呼吁要细化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女性劳动权益,另一方面又有观点认为,如果从法律上确定女性的“痛经假”,用人单位可能会考虑用人成本,无形中增加了女性的就业障碍。
  对此,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原副所长刘伯红早前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表示,如果仅仅用保障性条例对妇女进行保护,而不从根本上解决保护成本的问题,导致保护成本转移到了用人单位身上,会让用工成本较高的女性,愈发受到用人单位的歧视。用工成本越高,女性就越容易被用工单位拒绝。
  也有专家强调,推行此类政策,一方面需要要求私企遵守行政规定,此外还要有工会组织来帮助执行,不应让条例名存实亡。
  然而,面对目前的女性就业环境,“痛经假”的落实在不少人看来并不乐观。李玉洁就对记者表示,“因为怕丢工作,我周围很多在私企工作的女性朋友连孩子都不敢生,怀孕期间也尽量避免请假,在这样环境下,休‘痛经假’对女性来说未免还是太奢侈。”(应受访者要求,文中部分人物为化名)(完)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6-2-17 21:50:03

这个假不好设,呵呵!

李周樾 发表于 2016-2-22 09:54:55

我尊重女性,但我不同情女性。或者说,在谈论爱情时,在谈论权利时,在谈论自由时,在谈论人性时,我会尽力克制并剔除所谓的同情心。

同情是给弱者的,你只会把同情给那些不如你的人。同情心泛滥的结果,是看不见事实,分不清因果,好心办坏事。

女性的成长,有这样那样的不利。比如同样是生殖,男性对职业的影响,趋近于零,甚至有加分,很多人会说这样的套话:这人当父亲了,可能更负责任。而女性呢,雇主就皱起了眉头:太影响工作了吧?

面对这种事实,有两种解决办法,一是女性证明自己,就算有种种性别带来的不利,我照样能创造价值,照样有不可替代的本事。你在现实中,碰得到很多这种女性,她们是我尊重的人,我的女性读者中,可能几乎都是这种人。

当然,另外一种解决办法更流行,表面上对女性更友好。那就是,“同情”她们,额外照顾她们。不少女性读者,本身很坚强,但也在这几天给我留言,表示应该出台法规照顾女性。

这种法规已经有了,安徽从3月1日起实施“痛经假”,规定女职工痛经,可申请一到两天的假期。这种“关爱”不谓不细致吧?估计很多女性看了很欣慰:这样操作,女性地位提高了!

通往地狱之路是由鲜花铺就的。

让我来描述一下,这朵痛经之花,如何将女性往地狱引了一步。

在雇佣关系中,一定得穿雇主的鞋子想想问题:痛经假一实施,女性员工的工作时间就少了,这意味着经营成本的上升,所以,更愿意雇佣男性求职者。痛经法案的后果是提高的女性就职的门槛,增加了女性的失业率。

有人说,可以规定企业男女员工的比例,这样就得招女性。政府之手继续摸第二下,结果仍然不妙:安徽的企业因此成本上升,竞争不过其他没有痛经假的地区,企业只好关门、倒闭,或者搬离安徽。最后,不仅是安徽女性,连安徽人的失业率都要增加。

如果把痛经假推广到全国呢?那么,中国人(包括女人)的就业机会就得让给没有痛经假的竞争国度。

就这样,“同情”女性的法案,最后让女性陷于更不利的境地。

这就是伟大的经济学家巴斯夏所说的看得见的与看不见的。你得见的是鲜花,你看不见的是它引向的地狱。不同情女性,一视同仁,你看得见的是“冷酷”,你看不见的是机会及女性地位真正的提升。

或许你还没掌握经济学常识,但只要遵守最简单的道理,往往就不会上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你自己挣来的,别人才夺不走。

女性的独立之路,女性获得尊重之路,只有一种方法:证明你比他强,而不是乞求他的同情。bit him ! don't beg him !

男性对女性,有各种爱。

有宠物之爱,女性之于他,就像猫与狗,他似乎很温柔,但你一旦变成人,他就像见到鬼,吓得半死。

也有同情怜悯之爱,你越无能、越柔弱,他越开心,但你一变强,想尝试自己的事业,他就觉得自己要被抛弃。

只有独立的女人,经济上独立,人格上独立,你才能真正赢得男性的尊重,也才会有爱情。爱情,毕竟是人格健全者才配享受的。

亲爱的姑娘,我不会同情你,因为我尊重你。

我也希望姑娘你能大胆拒绝同情,对那些傻小子说:同情你自己吧,你未必赢得了我!

幸福海边 发表于 2016-2-23 10:43:52

关注女性,关爱幸福。

幸福海边 发表于 2016-2-23 10:45:33

职场女性为何有假难休?主要是要形成一种合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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