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云峰 发表于 2016-2-25 19:21:42

深圳4.4亿元对口帮扶河源、汕尾产业园区项目

  昨日记者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为规范深圳对口帮扶河源、汕尾产业园区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深圳市对口帮扶产业园区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近日发布。根据该办法,深圳为对口帮扶河源、汕尾产业园区项目,安排了4.4亿元贷款贴息,凡在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当年发生的贷款贴息,在次年给予贴息补助,单一项目最高可获500万元补助。

  据了解,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产业转移工业园重点园区重点产业项目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精神,深圳调整原市财政配套安排的省产业转移工业园重点园区重点产业项目贷款贴息资金4.4亿元资金(汕尾已使用445.15万元)使用方向和方式,分别设立深圳对口帮扶河源、汕尾产业园区项目贷款贴息资金(以下简称资金),资金额度河源、汕尾各2.2亿元(汕尾含已使用的445.15万元),用于对口帮扶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工作。

  本办法所称深圳对口帮扶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为省产业园或享受省产业转移政策的产业集聚区,目前包括深圳(河源)、盐田(东源)、福田(和平)、大鹏(河源源城)、宝安(龙川)、龙华(紫金)、南山(连平)产业转移园和深汕特别合作区,以及龙岗区与海丰县、光明新区与汕尾城区、坪山新区与陆河县结对共建的产业园区。其他产业园成功申报为省产业园或产业集聚区,即可适用本办法,享受相关贴息政策。

  根据《办法》,资金专项除了用于企业项目贷款贴息,还包括园区征地拆迁、土地开发、公共服务平台、基础设施建设等非企业项目贷款贴息。(记者 梁丽)

  来源:深圳新闻网

胡云峰 发表于 2016-2-25 19: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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