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七位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就职
深圳市七位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就职 根据宪法宣誓制度,市人大首次开展宪法宣誓活动
刚获得任命的七位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昨日上午,一个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在市人大举行——由获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的吕志峰领誓,刚获得任命的七位国家工作人员走到宣誓台前,向宪法宣誓。这是市人大首次开展向宪法宣誓活动,参会的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见证宣誓。宣誓仪式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丘海主持。
丘海表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决定明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该决定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2015年,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广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和广东省人大的实施办法,凡是由我市人大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都应该进行宪法宣誓。
为此,深圳市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去年通过了《向宪法宣誓的实施方案》:今年1月1日起,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都需要向宪法宣誓。根据实施方案,因故缺席宣誓的国家工作人员,必须适时补上。凡是参加过宣誓的国家工作人员,再次任命本职务或者其他职务时,仍然须向宪法宣誓。(记者谢银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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