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波 发表于 2016-3-8 09:14:12

李子垭南煤矿出文明确班组现场应急处置权力

李子垭南煤矿出文明确班组现场应急处置权力

      近日,川煤集团广能公司李子垭南煤矿强化事故事前预防管理,出台文件,明确班组长为现场应急处置小组组长,有权在现场发生危及作业安全的紧急事态时,组织员工撤离,以避免事故伤害进一步扩大。
      文件明确规定,班组长有权检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和职工安全作业情况,制止和处理职工违章作业,抵制违章指挥,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自身无力解决时有权拒绝开工、停止作业。班组长遇到险情时有在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并组织班组人员安全有序撤离;班组长有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权和职工紧急避险逃生权。
       文件要求出现事故预兆和发生事故后,班组长必须第一时间向主调度室汇报,同时撤离现场作业人员。汇报时要汇报清楚地点、类型、影响区域、破坏程度、现场风流变化、作业人员数目、伤亡人员情况。班组人员撤离工作主要由现场班组长、重要岗位人员承担,班组长同时担任自救互救和避灾的现场组织指挥责任。
      文件同时明确要求班组长在现场首先要尽最大的可能迅速了解或判明事故的性质、地点、范围和事故区域的巷道情况、通风系统、风流及烟气蔓延的速度、方向以及与自己所处巷道位置之间的关系,并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撤退路线和避灾自救的方法。等待避难时,应保持安静,不急躁,尽量俯卧于巷道底部,以保持精力、减少氧气消耗,并避免吸入更多的有毒气体;若附近有压气管道阀门,应立即打开阀门,释放出新鲜空气供人体呼吸;进入避难硐室前,应在硐室外留有衣物、矿灯等明显标志,以便救护队员发现。硐室内只留一盏矿灯照明,其余矿灯全部关闭,以备再次撤退时使用。并间断地敲打管道,发出呼救信号。(李晓波)

(作者单位:川煤集团广能公司李子垭南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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