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云峰 发表于 2016-3-8 16:40:01

饮用水店非法储存液化石油气,店长被拘5天

  2月29日15时许,龙岗平湖派出所民警接群众举报称:位于龙岗区新木社区新木大道14号一楼的饮用水店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接报后,消防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并将涉事人员带回调查。
  
  据调查后得知,该场所店长陈某利用其经营的饮用水店门口所停放小型面包车非法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经查明,车内非法储存15公斤装液化石油气6瓶,5公斤装液化石油气3瓶,均为满气,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警方依法对该水店经营者陈某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行为处以拘留5日。(记者刘钢)
  
  来源:深圳新闻网

胡云峰 发表于 2016-3-8 16: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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