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娇妍 发表于 2009-11-15 19:42:16

扬州习作——“一点红”

扬州习作——“一点红”

彭娇妍 发表于 2009-11-16 00:51:56

引用第1楼刘浩军于2009-11-16 00:11发表的:
主体与陪体的关系处理不太理想。 p_w_picpath/back.gif



好的,努力改正。谢谢并问好刘大哥,呵呵。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扬州习作——“一点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