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报评:体制理顺 办事畅顺
罗湖区打响2016年改革头炮,在全市首推街道“大部制”改革。此项改革将通过机构编制调整,着力构建分工合理、权责清晰、人力资源优化、运行高效协调的街道工作新体制。街道“大部制”改革是对街道原有机构设置的纠偏。街道机构设置从20多年前延续至今,很多机构职能变了,民众需求也变了,体制却还是维持过去的状态。改革前,罗湖街道各科室、中心、队所等机构和牌子总数达到30多个,所列工作职责多达100多条。机构多、牌子多、摩擦系数大、行政成本高的体制性弊端凸显,不仅行政效能低下,工作合力不强,很多新的工作职能也无法纳入。
罗湖街道“大部制”改革不是简单把政府部门裁剪的“物理反应”,而是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按照“大部制”的本质要求进行创新,用“化学反应”将职能相近的部门合并,减少管理层级。罗湖街道“五部两办(队)两中心”的新型管理体制,可解决过去部门分设过细、职能重叠不清、多头管理、部门间“耍太极”和“踢皮球”的问题,提高决策和执行效率。
体制职能理顺了,很多事情也就畅顺了。以往,罗湖街道城管科的工作人员如发现商家超线摆卖或违章搭建问题,需呈报分管领导后再协调执法队处理,这个过程一般需要10天,部门整合后,未来解决类似问题最多只要3天,大大降低了业务流转时间;原来由6个部门承担的统计、文体、劳保、计生等工作,现在统一到“街道公共事务中心(统计中心)”一个部门,真正方便群众办事;将妇联、工会和团委都归到了党群工作部,可以形成合力,资源共享,减少重复工作。街道“大部制”平台更宽阔,分工更清晰,工作更高效,行政成本也降低了。
街道“大部制”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职能转变,就是要明确权力界限与各自的职能,把该管的事情全力管起来,把不该管的事交出去。罗湖街道“大部制”改革的主要思路就是明晰职责定位,将原来由街道承担的城市建设、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等职责清理后交由区职能部门承担。这可以为街道“减负”,将其从“副业”中剥离出来,回归其角色定位,做好党建、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主业”。
当然,街道“大部制”改革,不仅仅是简单的“改名称”、“撤机构”、“减编制”,最后减少了多少部门,也不是评价街道“大部制”改革成功与否的真正标准。行政效率有没有提高,执行力有没有增强,为市民服务的水平有没有进步,这才是评价标准。期待罗湖街道在“大部制”改革上继续探索完善,让民众享受到更多改革带来的制度红利。(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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