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大巴乱变道已成道路公害 整治大巴:下周专项行动
记者昨日从市交警局获悉,2016年1月1日至3月21日,全市共发生涉及大型营运客车各类道路交通事故254起,同比下降16.32%。本月底市交委、交警将联合开展大巴专项整治行动。昨日,深圳交警曝光6辆十次以上违法未处理的车辆,均属深圳市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市交委、市交警局将从3月28日起,在全市各区范围内主干道及主要客流通道联合开展公交车辆营运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公交车文明行车规范。整治行动将采取便衣跟车、视频抓拍、现场查处等方式对社会车辆公交站台违停、占用公交专用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及公交车辆违反交替通行、未礼让斑马线、不按规定停靠、违章变道、越站、危险驾驶等行为进行查处。
据了解,2016年1月1日至3月21日,全市共发生涉及大型营运客车各类道路交通事故254起,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236起,适用一般程序处理事故18起,共造成11人死亡,21人受伤,分别占今年以来各类交通事故总数的1.77%,12.08%和12.06%。与去年同期相比,涉及大型营运客车事故增加70起、上升38.04%,死亡增加3人、上升37.5%,受伤增加8人、上升61.54%。
大巴交通事故晚高峰时段多发。其中,凌晨0时至6时发生7起,7时至9时发生38起,10时至13时发生48起,14时至16时发生23起,17时至20时发生53起,21时至23时发生15起。
大巴交通事故区域分布福田、宝安、龙岗占比高。福田区发生45起,罗湖区发生6起,南山区发生6起,宝安区发生26起,龙岗区发生29起,盐田区发生5起,龙华新区发生12起,坪山新区发生10起,光明新区发生11起,大鹏新区发生1起等。
大巴交通事故一半以上为无责方。事故多因变道、追尾产生。大巴违法涉及公交客运的有131起,占71.2%;涉及公路客运的有20起,占10.87%;涉及旅游客运的有28起,占15.22%;涉及租赁的有4起,占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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