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电动车出车祸 产销方将成被告
深圳交警在“涉电”事故认定书中增加“车辆生产销售者信息”超标电动车出车祸 产销方将成被告
自2012年4月深圳实施“限电”政策以来,深圳市交警局每年查扣约40万辆摩托车及电动车。昨日,深圳发生两起电动车事故,共造成3死1伤。深圳市交警局表示,即日起将在涉电动车事故认定书表述中增加“车辆生产者、销售者信息”,可将车辆生产者、销售者列为共同被告、依法索赔。
案例
两起涉电动车事故致3死1伤
24日7时17分许,杨某防驾驶粤B5E***号小型普通客车在宝安区宝安大道由北往南行驶至松岗街道松福大道红绿灯路口时,车身左侧与从东往西通过该路口由邓某珍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两车部分损坏,邓某珍当场死亡。
24日13时21分许,黄某生驾驶粤PX2***号重型专项作业车沿锦龙大道行驶至同富裕路口北行100米处,与魏某军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电动车上一名中年男子和一名男童当场死亡,一名女童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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