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云峰 发表于 2016-3-31 18:51:09

《深圳经济特区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下月起实施

  《深圳经济特区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下月起实施

  条例核心是保障市民阅读权利

  从4月1日开始,《深圳经济特区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深圳是全国率先为阅读立法的城市,但在采访中记者发现,仍有不少市民对该法存疑惑:一般而言,阅读是一种私人化的行为,条例实施后,市民不阅读会违法吗?昨日,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劲松接受记者采访,解读阅读法将会为市民生活带来的改变。

  让阅读成为市民生活习惯

  深圳为阅读立法,据悉,这部阅读法体现了全民阅读活动政府促进、全民参与的立法理念,将会在诸多方面改变深圳市民的阅读生活。《条例》一方面致力于保障市民“如何读”——阅读设施、环境等“硬件”问题;另一方面引导“读什么”——推广有正能量的读物等“软件”问题。同时,针对数字化阅读、未成年人阅读以及各种社会人群的阅读权利等方面提供了精细又规范的指导。

  “难道我读书与否、读了什么书、读了几本书,也要受到法律约束?”采访中,有不少市民对即将实施的条例仍有疑虑。

  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劲松解释说,实际上《条例》的核心是保证市民的阅读权利,使得阅读成为这个城市的生活习惯、生活方式。《条例》主要针对的是相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约束其行为,明确其责任,对一般公民的阅读行为仅起到引导作用。简单来说,就是要求相关部门依法提供更好的阅读保障,比如说设立更多的图书馆,增加藏书,定期组织读书活动等,来引导更多的市民有读书的意识,读书的兴趣。
  来源:深圳企业新闻网

胡云峰 发表于 2016-3-31 19: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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