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云峰 发表于 2016-4-7 21:00:11

车辆迁出需在30日内落户 否则自动锁定 无法办理车管业务

  近期,我所发现部分车辆迁出我市后,新车主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迁入地车管所办理入户手续,车辆一直处于迁出状态。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及其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新车主在办理迁出业务30日内(含工作日、节假日)仍没有在迁入地入户的,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日常办理车驾管业务的系统)将自动锁定,新车主在全国均不能办理车驾管业务。在此,我所提醒广大车主及代办人员,请按照规定在30日内在迁入地办理入户手续,对于代办迁出业务的,我所将加强监管和核查,一经发现违规盗用他人身份证办理的情况,将立即将代办人员纳入限制办理业务名单库。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车辆管理所
  
  2016年3月29日
  来源:深圳企业新闻网

胡云峰 发表于 2016-4-7 21:32:55

欢迎阅读!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车辆迁出需在30日内落户 否则自动锁定 无法办理车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