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未遂也上报”
近日重庆安稳电力公司出台了未遂事件管理办法,不论事件性质、影响程度大小,但凡主动上报未遂的部门或个人,一经查实均给予一定的奖励,最高可到1千元,同时对上报的未遂事件违章责任人考核减半。少考核、多奖励,这样的安全管理应当拍手叫好!未遂事件是因一个不安全因素诱发但未造成事故后果的整个事件过程,在安全生产中属于已经发生了异常的情况,其造成的影响还未发生人员受伤、设备损坏等经济损失或事故,可谓是安全事故的前兆,只是其直接结果没有达到事故程度。
虽然在工作中经常发生未遂事件,但因其没有经济损失和直接后果且知者甚少,事出员工又怕捅娄子而不说、不报,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往往将未遂事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不了了之。在安全生产中发生了未遂,却被这样的有意遮盖,使得未遂过程失去调查机会,更谈不上原因分析与防范措施的落实,未遂中的异常情况根本无法得到有效的安全管理,这必将给安全生产埋下隐患。
经验总结告诉我们,对生产中发生的异常情况,但凡没有采取应对措施者,再次发生的概率高达百分之百。比如掉进陷进中的猎物,总会有其一便有其二,因为被猎人收入囊中的猎物没有奔走相告的机会而无法防范,这就像员工隐瞒未遂一样,安全管理对异常情况失去了掌控权,没有了调查机会就无法广而告之,“四不放过”就无从谈起。
未遂事件的潜在原因有人、机、物和管理等多方面因素,工作中不论设备缺油缺水超温运行,不论性质、影响均鼓励员工主动上报,用少考核多奖励的机制调动出员工的主动性,能够掌握到所有的未遂事件,最终摸清其规律,就能提前制定出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
有奖鼓励员工主动上报“未遂”,是安全工作由被动防御到主动管理的转变,对推动安全生产有着积极的作用,为其实施点个赞。(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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