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要求5月1日起降社保费率 该政策对深圳无影响
国家要求5月起降社保费率该政策对深圳无影响深圳社保缴费费率已下调或已按最低标准执行
昨日多家媒体报道国家要求部分省市从5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这对深圳是否会产生影响呢?记者获悉,目前,深圳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费率已按国家和省的最低标准在执行或已下调费率。此外,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调整预计于2017年前后出台。因此,此次国家的相关政策对深圳不构成影响。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已处于下限标准
此次国家要求“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据悉,为了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负担,现阶段深圳市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已经是按国家和省的最低标准在执行。在缴费比例方面,广东省要求各地市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应在13%至15%之间,目前深圳市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3%,是按广东省要求的下限标准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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