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老总”骗财务打款50余万 三名男子涉嫌电信诈骗被抓
人民网鄂州5月31日电 诈骗团伙在微信上冒充某公司“总经理”,要求财务人员转账56万元,财务人员警惕性不足上当受骗。近日鄂州警方远赴山东济宁,抓获该案三名嫌疑电信诈骗人员。“我现在在外地出差,正好近期公司需要购买一批建材,你把钱打到我的账号上,我来负责购买建材!”5月11日,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某公司的财务人员胡某收到公司“老总”通过微信发给的信息,要求胡某付款20万元到指定账号。
“当时我提出将20万元转入总经理的账上,由总经理再转账到其他账号,但微信上‘老总’则要求我直接打款给指定账号。”公司财务人员胡某回忆,“老总”随后又向其发送了一个文档,内有一个具体的汇款银行、账户、姓名,于是他安排人员通过网银转账的方式汇了20万元至该账户。
“公司临时决定追加购买建材的数量。”当天下午3时许,胡某又收到“老总”通过微信发来的信息,要求其支付第二笔款36万元,并重新发送了一个付款文档。于是,胡某汇了36万元至其指定的账号,并在微信上把汇款截图发给“老总”。
13日上午,胡某去公司老总办公室,当其向老总提及汇款手续问题时,结果公司老总贡某说从未在微信上让其汇款。胡某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遭遇网络诈骗,损失了公司56万元,情急之下,胡某向鄂州市公安局梁子湖分局太和派出所报警。
太和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很快锁定了涉案账户资金流向为山东济宁。同时结合在胡某所在公司走访了解的情况,民警基本摸清了该诈骗团伙的作案手法:其它身份的嫌疑人先是确定了公司的办公QQ群,之后冒充其中一名员工,向群内其他人员索要公司的通讯录,进一步锁定公司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的相关信息,后将自己的昵称和头像与老总保持一致,并了解近期单位的工作安排及老板的语言风格。
5月21日,太和派出所联合梁子湖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赶赴山东济宁,展开侦查搜捕工作。5月26日,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太和派出所及梁子湖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在济宁市将嫌疑人赵某、王某、孙某抓获。
目前,上述三人已被带回鄂州,赵某被太和派出所予以取保候审,王某、孙某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王厅 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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