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主张权利被说成“挑事”
法治社会,为自己主张权利不仅不丢人,而且值得鼓励,而那些阻碍权利人行使权利的观念和做法,却是不正当的朋友说,前段时间,因为一些事关大伙切身利益的事情多年不能解决,职工给上级单位领导写了封联名信反映,结果是事情没解决,反映问题却被认为是“挑事”。几个牵头人所在部门领导也分头找他们谈话,语重心长。
“一些人,他想的不是如何解决问题,而是解决反映问题的人。”说起这事,朋友仍愤愤不平。
具体什么问题,朋友也和我说了,但我不想再转述。这是因为,虽然我认为他们的诉求合理合法、有利有节,但不排除有人认为他们在“无理取闹”,就这个争起来就没意思了。我想说的是,即使有些主张真的有些过分,也不好贴上“挑事”的标签。我担心,一旦反映诉求被认为是“挑事”,以后再有正当的诉求,怕也没人敢反映了。
而据朋友说,我的担心某种程度上已经是事实。据他讲,在他们单位,在主张权利这件事上,一般级别越高表现也越消极,一些人更是从来不参与维权行动,“这些问题也涉及他们切身利益,不可能不关心。与其说他们是不想参与,不如说是不敢参与,唯恐给领导留下‘刺头’印象影响仕途。”
法治社会,权利是核心内容之一。正确主张权利,是公民基本素质之一;当每个人的权利都能得到充分保障,社会就是一种法治状态。所以,在这样一个时代,为自己主张权利不仅不丢人,而且值得鼓励,而那些阻碍权利人行使权利的观念和做法,却是不正当的。朋友所在单位是一家执法机构,他说:“一些人,连自己的权益都不敢主张,维护他人权益会啥样?真不太好说。”我不完全同意他的看法,但他有这种担心也正常。
这件事情不大,也可能属于个别现象,之所以拿来说说,是因为法治进步更多体现在小事、细节中,而一些人对法治的信心,也可能因为一些小事、细节而削弱甚至坍塌。朋友说,通过这件事,一些原本积极维权的同事变得消极。可见,“挑事”的定性给他们带来沉重的心理压力。
“挑事”的判断如果是其他人作出的,大可以对其置之不理,但如果这判断是领导作的,就不由人不重视。领导出现误判,有可能是一时糊涂,也可能是从具体办事部门得到错误信息。对一些人来说,“拖”是其屡试不爽的法宝,难办的事,拖到自己离开那个岗位为止,烂摊子爱谁接谁接。抱着这样的心态,他们的如意算盘就是:用错误信息误导领导,以领导错误判断压制维权。至于“错误信息”,不一定所有信息都错误,在关键信息上稍作引导,领导可能就被带偏了。避免这一问题出现,其实也简单,多听听各方声音,欺上瞒下者也就没了生存空间。 感谢新宇老师带来分享,老师辛苦了,欢迎各位老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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