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6-8-1 11:59:21

“好人法”,让好人更有底气

7月30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并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俗称“好人法”的条例,鼓励和倡导普通市民参与紧急现场救护活动,且紧急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如对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这一《条例》的通过并实施,标志着上海市在急救医疗服务方面有了新的操作标准和法律依据。
  发现有人突然病倒、意外受伤等紧急情况,伸出援助之手,予以救护,这本是人之常情。但现在的情况是,由于担心遭遇麻烦,被人讹诈,不少人在面对急危重病人时,总是不敢出手相救,就连一些受过专业训练的志愿者也顾虑重重,尽量“动口不动手”——只报警,不实施急救。最终结果是,一些伤患者因此而失去了最佳抢救时间,贻误病情,甚至丢掉了宝贵的生命。
  上海市这次出台的《条例》,明确将院前急救、院内急救以及社会急救均纳入适用范围,这在全国急救医疗立法中尚属首次。其中最为突出的则是条例鼓励和倡导普通市民参与紧急现场救护活动。这种鼓励,不仅可以在更大范围内倡导人道主义救助精神,而且能够为及时挽救更多患者的生命和健康创造有利条件。此外,为了消除施救人的后顾之忧,条例还强调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对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这一规定,无疑让今后的施救者心中更有底气。
  上海市的“好人法”,是很值得各地学习借鉴的范本。只有法律做后盾,才能激发社会公众参与社会救助的热情,让助人为乐、救死扶伤的行为蔚然成风。

幸福海边 发表于 2016-8-1 18:10:13

感谢新宇老师带来分享,老师辛苦了,新的一周愉快

幸福海边 发表于 2016-8-1 18: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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