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庄煤矿:安全考核“日通报” 督促隐患“及时改”
“采煤二队7333工作面上巷超前1棵单体卸载,根据《公司安全罚款实施细则》第二章第14条规定落实罚款100元;掘进三队7311切眼二部皮带掉1组上托辊,根据《公司安全罚款实施细则》第四章第39条规定罚款50元……”8月9日,在中煤大屯公司徐庄煤矿调度早会上,矿安全管理科工作人员就8月8日安全检查考核情况进行通报。进入今年以来,该矿创新实施安全考核日通报制度,把前一天查出的问题及隐患和处罚决定,第二天在矿调度会上进行通报。安全考核“日通报”,督促问题“及时改”,不仅增强了透明度,提高了基层单位的办事效率,而且促进了矿井安全生产。随着矿井深部开采的不断延伸,以及安全周期的继续延长,为安全管理带来了新的难度。如何更好地做好安全超前预控与隐患治理,该矿不断创新安全管理方式方法,有的放矢开展工作,安全考核“日通报”成为安全管理的一个“品牌项目”。在每日的通报后,矿领导以及各系统副总分别就通报的问题进行点评,提出技术方案,落实具体责任人及整改措施,实现了既注重过程考核,又注重结果考核,推动隐患及时治理的工作目的。“实行安全考核日通报的目的不是‘挑刺’,而是帮助各单位‘治病’,使他们有针对性地根据提出的安全管理意见和建议落实相关措施。”矿安检科负责人说。掘进三队带在生产过程中,二部皮带滑掉1组上托辊,被检查人员发现按照《公司安全罚款实施细则》进行了处罚,并在矿调度会给予通报。该队迅速责成相关人员进行了修理,消除了安全隐患。
为细挖根源,深入查找不安全隐患,该矿还充分调动安检人员的现场监督积极性、自动性,开展了“星级”安检员评选活动,着力提高现场业务水平、履职能力和工作责任心。根据月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情况,按比例评出月度和年度星级安检员。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分别对特别优秀三星级安检员和优秀二星级安检员作出奖励标准,达不到星级标准的安检员实行岗位在培训或末位淘汰。实行星级考核,群监员增强了责任感,自觉改变检查方式方法,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分班次、持表检查的方式,带好各类仪器、仪表等量具,对施工地点的顶板、运输、机电设备、“一通三防”等进行全面检查,帮助各单位查问题、找短板、查漏洞、排隐患,确保生产现场安全。今年以来,共帮助生产单位解决安全管理上疑难杂症200余条。(魏明东) 感谢支持 多多指导啊
感谢魏老师带来精彩分享,问好辛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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