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看起来简单,听起来罚的有理,但是仔细分析还真的不是那么简单。
首先,遇到如此情况,在前该公司有没有什么规定,如果有规定,而遇到如此情况不采取措施及时补救,消极坐等,造成上班迟到,影响工作,给予批评和处罚,没有错。如果没有,处罚也就不合理了。因为,公司提供通勤车就是为职工上下班服务的,通勤车在路途中出了问题,造成影响员工按时上班,是属于不可控因素导致的错误,责任不在员工,所以不能处罚员工。
其次,通勤车路途中出故障或问题,有大有小,大的问题可能需要数小时,甚至更长时间修复,小的可能几分钟就解决了。所以说,出现如此情况,司机或者带车人应告知处理故障时间,使乘车人心中有数,进而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机动的解决办法。而没有告知,如果是我,我也会坐等,说不定几分钟就解决问题,影响不了按时上班。而且就是影响了按时上班,也不能处罚员工,因为这是管理上的不完善或者漏洞。如果班车考虑到路途上的不可控因素,每次都在现有发车时间上提前一点,使有充分的时间应对路途上的不可控因素,我想此类问题也不会发生。
再次,通勤车路途发生故障,造成乘车员工上班迟到1小时,不是什么大的问题,能造成多大的损失?又不是打仗攻占山头必须分秒必争,迟到一分一秒,后果将不堪设想。而且按照法不责众的原则,对大部分上班迟到员工进行处罚,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会激起众怒和公愤,影响职工队伍的和谐和稳定,更不利于工作管理的顺利开展。
总而言之,由不可控因素导致的错误,罚众不可取。应进一步完善班车管理措施和规定,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中石化管道储运公司 曹吉祥 【195期事评话题(2016年第10期《班组天地》观点擂台组稿)】由不可控因素导致的错误,该不该被罚款?截稿日期:2016年9月28日,还没有参与的老师尽快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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