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方】惩罚后进不如奖励先进
公司通勤车故障,对迟到员工集体罚款,这样做法欠妥。通勤车既然是公司安排的,那么员工上车便可以视为是已上班,这期间如出现纰漏,员工只是有处置不当的过失,大的过失还是要公司来承担,通勤车是怎么维护的,运营时候怎能出现如此大的过障,令全体员工陷入困境?。
当然,要肯定那少数几名拦车或打出租车赶往公司的员工,临危不乱,进退有度;而剩余的员工,等车修好后,延误一个小时才到达公司。这样的员工,虽无大错,却惜其不会变通,过于中庸,面对突发情况,手足无措,以至于延误了工作。当然,迟到的员工当中,也不排除消极等待,缺失责任心的人。迟到的员工,理应受罚,但却不应该一罚了事。
明智的领导人,应该赏罚分明,既然有几名员工做的好,那就奖励这几名员工,适度地给予一定的车费补偿,根据其表现出来的优秀潜质,提拔到相应的领导岗位,发挥其最大的能动作用。这样,肯定优秀员工的同时,无形中就鞭策了那些不努力的员工,达到了教育目的。当然,如有事实证明确有消极待工的员工,明明能及时赶往公司,却未能按时到达,罚款小惩大戒,员工也是能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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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参加本期观点擂台! 方式不同,效果迥异 【正方】罚众不可取
这件事看起来简单,听起来罚的有理,但是仔细分析还真的不是那么简单。
首先,遇到如此情况,在前该公司有没有什么规定,如果有规定,而遇到如此情况不采取措施及时补救,消极坐等,造成上班迟到,影响工作,给予批评和处罚,没有错。如果没有,处罚也就不合理了。因为,公司提供通勤车就是为职工上下班服务的,通勤车在路途中出了问题,造成影响员工按时上班,是属于不可控因素导致的错误,责任不在员工,所以不能处罚员工。
其次,通勤车路途中出故障或问题,有大有小,大的问题可能需要数小时,甚至更长时间修复,小的可能几分钟就解决了。所以说,出现如此情况,司机或者带车人应告知处理故障时间,使乘车人心中有数,进而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机动的解决办法。而没有告知,如果是我,我也会坐等,说不定几分钟就解决问题,影响不了按时上班。而且就是影响了按时上班,也不能处罚员工,因为这是管理上的不完善或者漏洞。如果班车考虑到路途上的不可控因素,每次都在现有发车时间上提前一点,使有充分的时间应对路途上的不可控因素,我想此类问题也不会发生。
再次,通勤车路途发生故障,造成乘车员工上班迟到1小时,不是什么大的问题,能造成多大的损失?又不是打仗攻占山头必须分秒必争,迟到一分一秒,后果将不堪设想。而且按照法不责众的原则,对大部分上班迟到员工进行处罚,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会激起众怒和公愤,影响职工队伍的和谐和稳定,更不利于工作管理的顺利开展。
总而言之,由不可控因素导致的错误,罚众不可取。应进一步完善班车管理措施和规定,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中石化管道储运公司 曹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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