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学习了,论述挺好的。
只是有一句话,应该倒过来说。“职工和企业是一个利益共同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没有企业的整天效益,又何谈职工的经济利益。”
从目前所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各种理论来说,涉及人民、职工群众与集体的利益表述中,都应当始终站在群众角度说。可以说成:没有职工的整天劳动付出和创效,又何谈企业的经济效益。
同时,从纯粹的劳、资双方关系来说,劳动者与资本方(企业)是存在共同利益的,但不能够过于武断,说成是一个真正的利益共同体的,感觉有点不太适当。
老师写得挺好,再次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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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师支持和鼓励! 欢迎大家赏析! 再次来学习反方观点:职工因班车迟到受罚未尝不可。回 14楼(为生歌唱)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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