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效能绩效评 结果运用“四挂钩”
湖北日报讯 十八大以来提出构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规划,绩效管理作为政府行政管理的重要抓手被广泛运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三年见成效”的总体方案,武汉市硚口区地税局依托“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强化结果运用,实现“四挂钩”,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动力活力,有效促进了工作效能的全面提升。绩效讲评会与效能评价挂钩,增强过程控管。充分运用绩效讲评会平台,强化工作落实。一是定期通报,按时督办。每季度召开绩效讲评会,通报全局执行上级考核系统得分情况、应景指标完成情况、加减分统计以及局属各单位总体排名,全面系统分析区局当期绩效管理总体概况。二是后进单位,发言表态。对上一考核周期排名在后30%以及出现扣分的单位,要求该单位在讲评会上认真剖析落后和扣分原因,拟定下一步工作计划并作出表态发言,以“军令状”形式督促整改落实。三是清单管理,责任到人。根据绩效系统指标分布的时间节点与工作要求,在讲评会上下发各单位责任清单,设定“时钟式”提醒,将需要填报的指标进行分部门统计、整理并下发“任务单”,提醒局内各科、所按时填报,督导落实。
绩效考评结果与经济奖惩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在区局制定的《硚口区绩效管理办法》中,明确绩效管理与全年目标奖(“两个一”)挂钩。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议,年度全年目标奖与1至12月个人绩效管理成绩挂钩,进行奖惩兑现,年终统一结算。真正发挥绩效管理“奖优罚劣”的职能,打破“做多做少一个样、做好做差一个样”的考核定式,激发干部干事的动力活力。
绩效考评结果与人员使用挂钩,优化资源配置。一是个人绩效结果与人力资源调配挂钩。坚持“以业绩选人用人”的总体原则,在2015年和2016年上半年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调整中层干部20余人次,将3名机关年轻干部下派基层所锻炼,将基层7名优秀干部调配到区局机关工作,安排个人绩效管理考核靠前的优秀干部分期分批到湖北财税职业学院开展精准培训,提升干部素能。二是个人绩效结果与人员使用挂钩。在区局选拔任用方案中,将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区局正、副科选拔任用重要标准,并赋予一定考核权重,切实发挥绩效管理工作“催化剂”的作用。
绩效考核得分与评先评优挂钩,实现差别对待。在硚口区地税局各类评优评先活动中,优先推荐组织绩效排名靠前的单位和个人绩效得分情况较高的个人为先进模范。两项考核成绩作为区局年度“三个十佳”中的“十佳岗位能手”评判重要标准。同时,在年度优秀公务员评选中,以绩效管理成绩为重要参照,明确规定年度绩效考评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科室或单位,直接确定为推荐年度全市地税系统“先进科室”和“先进单位”,适当增加评选“先进工作者”和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名额,增加名额由年度考评成绩排名后2位的单位扣出,充分发挥绩效管理在年终评先表优和公务员年度考核中的结果应用。(肖恺乐)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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