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过剩产能
史正富在《北京日报》撰文指出,化解过剩产能是经济领域的一项重要工作。但从实践来看,一些人对过剩产能存在一些误解。过剩产能多种多样,其中一类可称为“标准性产能过剩”,即在环保、安全、消防、能耗等政策标准上不达标,丧失存在资格的过剩产能,必然要被淘汰。另一类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世界范围的有效需求大幅下降,因有效需求不足而产生的“相对过剩产能”。
目前,社会上很多人习惯把所有过剩产能都视为负面的、多余的、应该被淘汰的。这种“一刀切”的看法十分片面。因有效需求不足而产生的符合技术、环保、安全标准的那部分过剩产能,是可以正常运行的“好产能”。着眼于国家长治久安、国民安居乐业的长期需要,上述“相对过剩产能”都是国家长期发展所必需的重要生产资料。
从长期看,我国有四大领域存在较严重的供给短缺,包括广义生产要素、高新产品、民生资产以及国家安全资产。广义生产要素包括生态、能源、人力、资源、科技等五大类别。高新产品包括战略性科技产品、优质消费品等。民生资产包括公共服务能力、社会保障住房等。国家安全资产包括南海开发,南疆开发,软实力与话语权基础建设,“一带一路”战略设施所需的基础设施,相应军力、投射能力建设所需的巨大先进军备装备、技术与人员等。这些都是关乎我国长期发展潜力与质量的国家战略性基础资产。对这些国家战略性基础资产进行投资,涉及的项目许多都是超级国家工程,而其投资设施的主要耗材就是当前的“相对过剩产能”。
可见,解决过剩产能的问题,既要坚定不移地“去产能”,即淘汰不符合政策标准和发展需求的不达标产能;更需要规划与部署对国家战略性基础资产的投资,通过实行结构性投资,有效利用“相对过剩产能”。“去产能”与“用产能”应当两手抓、两手硬,才能实现“调结构、促增长”的长期目标。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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