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每年拿出千万元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中工网讯 近日,驻马店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决定每年从市财政拿出1000万元,适用于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扶持。据驻马店市人社局统计,自2011年以来,该市农民工累计返乡人数近60万人,其中返乡创业近8万人,带动就业创业近20万人。《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市将基本建立完善的政策体系、健全的服务体系和稳固的保障体系,力争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10万人,带动就业100万人左右。创建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重点实施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农民工返乡创业格局。
《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出,到2020年,全市各县区都要设立农民工返乡创业综合公共服务中心,为返乡创业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注册登记、政策咨询、创业指导、社保关系接续和优惠政策享受等“一站式”服务。同时对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实行一系列政策优惠,比如,在相应政策执行时间范围内,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可免征增值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农民工返乡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园内发生的物业管理、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实际费用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
对返乡创业农民工个人,《实施意见》指出,将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经营组织和公司+农户及农业合作社,按每人最高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一般不超过50万元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到2020年,力争每年发放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4亿元。(中工网记者 张 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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