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海边 发表于 2016-12-21 06:41:47

昆明首次举行青少年权益示范项目路演答辩“P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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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信息港·都市时报 记者许孟婕“我们想要开设‘四点半’教室,对进城务工子女开展学业辅导、陪伴、心理健康教育等志愿服务。”“我们希望能带领流动儿童参观昆明的地标建筑、历史文化古迹等,让他们了解这座城市的历史文化。”“我们在流动儿童较多的小区里,每栋楼派一名社工,定期组织那栋楼的流动儿童开展活动”……12月19日,在共青团昆明市委举办的青少年权益示范项目评审会现场,来自昆明市各县区的多家青少年社工机构负责人共同参与了一场路演答辩,大家“PK”起了各自的公益项目。这也是昆明市首次创新尝试以广泛征集项目、评选项目的方式,扶持青少年权益示范项目。
  根据团中央改革创新青少年维权工作,构建“大权益”工作格局的要求,探索青少年权益项目化运作的管理机制,昆明团市委探索制定云南省首个共青团组织青少年权益项目化管理办法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标准,并通过首次征集昆明市青少年权益示范项目的方式进行实施。在下发征集通知后,团市委共收到来自昆明市各县(市)区共青团组织培育孵化的10家青少年社工机构申报的12个青少年权益项目,其中有6个项目通过初审,最终进入了昨日的终审环节。
  “以前,可能我们是直接就划拨资金给某一个项目。而通过现在这种征集项目、评审项目的方式,能够更好地促进对项目实施质量的监管。”团市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探索青少年权益项目化运作的模式,可以带动全市各级团组织逐步建立“团干部+社工+青年志愿者”的青少年权益服务运行模式,提高各级团组织在青少年权益项目化管理和监督方面的能力水平。
  “你们这个项目预计可以覆盖多少留守儿童?”“项目的经费预算是怎么定出来的?”在评审会现场,由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云南大学教师、昆明市志愿者指导中心负责人等组成的评审专家组,也认真、仔细地就项目的相关问题进行提问。 最终,经过专家们的综合评定,《流动儿童楼栋微中心支持模式探索》、《禄劝县流动儿童成长之家》两个项目被评选为2016年昆明市青少年权益示范项目。对评选上的两个项目,团市委将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资金支持,同时,组织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示范项目专家对有需求的项目执行单位开展业务指导,推介项目执行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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