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院召开未检工作新闻发布会 “法治进校园”活动正式启动
2017年2月9日上午,在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政治部宣传处处长魏江辉的主持下,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新闻发布会暨全市“法治进校园”活动启动仪式召开。http://p3.pstatp.com/large/15fd00017e94ab3dc0ec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副处长胡阳通报2016年全市未检工作情况。
加强机构和制度建设,
工作基础更加牢固
2015年12月市院未检处成立后,用2周时间迅速实现两级院未检机构全部独立列编,用3个月实现了全市未检办公场所、人员队伍、司法办案“三个独立”。完善办案机制和工作流程,健全社会调查报告、合适成年人到场、法律援助、亲情会见、量刑建议、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未检特殊制度,工作开展更加规范。
加强司法办案工作,
未成年人保护更加有力
全市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346件505人,其中不捕不诉173人。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受理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案件431件543人,批捕186人、起诉164人。
全面落实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加强对涉未案件的法律监督,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94次,立案监督3件,引导侦查33次,追加起诉17件20人;向审判机关发出纠正违法5次,提出抗诉案件1件并已获改判。坚持预防与打击并重,认真部署开展未检30周年、“六一”及“开学季”普法宣传等活动100余次,受教育人数5万余人,建设法治教育基地50个,观护帮教基地6处,丰富了法治教育形式,收到良好效果。
加强社会治理,
工作影响力逐步增强
在全力扩大宣传面的同时,扎实开展“严厉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两个专项监督活动,共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187人212人,收到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判决59件72人。办理侵害留守儿童案件3件3人,救助留守儿童55人。
加强信息化建设,
工作质效更加明显
开通“沂蒙未检”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88期212条,阅读量20余万次,多篇原创稿件被高检、省院及地市院微信平台转发,新媒体作品《蒙阴未检-我们俩》获评全国“未检30周年新媒体作品优秀奖”。积极推进罗庄区院未检信息化平台试点,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跟踪管理系统、犯罪预防综合信息平台,推动未检社会化支持体系的创新发展。
加强教育培训,
队伍素质更加过硬
举办全市未检业务全员培训班,组织参加心理咨询师培训,提升队伍综合素能;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全国未检业务软件设计,两名干警受到省院通报表扬;推荐18名未检干警参加全省“护航行动”讲师团并全部入选,入选人数全省最多。积极培树先进典型,在全国检察机关未检工作30年座谈会上,兰陵县院宋炎炎被表彰为首届全国未检业务标兵,兰陵县院未检科、罗庄区院周海侠被表彰为全国未检工作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
哪些部门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我市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效减少和防范校园暴力,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在校学生健康成长,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临沂市教育局、临沂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青团临沂市委决定联合在全市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http://p1.pstatp.com/large/15fd00017e957d9df8d0http://p9.pstatp.com/large/15fd00017e96d7768adehttp://p3.pstatp.com/large/15f900018d75042f8415记者提问
教育部门在法治进校园活动中将如何履职,确保活动达到预期目标?
临沂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主任科员郭希家
http://p1.pstatp.com/large/15ea000a5ff99df5a84b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使广大青少年学生从小树立法治观念,既是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也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客观要求。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低龄化、校园暴力欺凌等现象时有发生,暴露出有些学生法治意识淡薄、学校安全防范措施薄弱、行为矫治等应对制度不够完善等问题,社会各界反响强烈,加强中小学生的法治教育更为迫切。市检察院牵头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非常及时,很有必要,意义重大。
教育部门是法治进校园活动的重要参与者,省市教育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多次过问。省教育厅还将这一活动列入全省教育七五普法规划,作为重点任务作了安排。全市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将与检察机关积极配合,加强协作,一起制定巡讲方案,一起组织巡讲活动,一起做好聘任优秀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一起组织编写法治教育读本,共同开展好“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让这一活动形成品牌,取得实效。我们也相信,通过这一活动,能够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整合各种资源支持青少年法治教育和预防犯罪工作,共同为青少年营造风清气正的成长环境。
针对当前开展的法治进校园活动,共青团临
沂市委将采取哪些举措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http://p3.pstatp.com/large/15ea000a5ffaeb751c8e共青团临沂市委副书记田婷婷
http://p1.pstatp.com/large/15ea000a5ffbfe6fb927共青团临沂市委高度重视,要求共青团市、县区(开发区)、乡镇(街道)三级机关,充分发挥团委组织协调优势,各级团委负责引入各自区域的社会工作者,组织举办展览会、报告会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参与编写法治教育课本、拍摄微电影和法治教育短片等;同时要充分发挥学校团组织的凝聚力量、号召力量,充分调动学校团委骨干成员的学法积极性,做好表率;要加强同检察机关、教育部门、关工委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法治进校园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临沂市关工委作为重要参与部门,
将如何作为从而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临沂市关工委法治教育指导组组长刘连勋
http://p3.pstatp.com/large/15ea000a5ffc3c82b891一是市关工委领导对该活动高度重视,要求市及以下区关工委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关爱服务意识,积极参与、配合检察机关等相关部门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充分发挥关爱未成年人独特的资源优势,为法治进校园取得良好效果提供支持。
二是按照活动方案分工负责,积极履职。全市各级关工委要根据青少年实际需求,帮助学校制定法治教育方案,组织开展法治教育活动,提供法律咨询,组织参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在青少年中间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止人身侵害等多方面的安全教育,使他们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三是加强与教育、检察机关、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文化环境治理,积极参与网吧监督整治行动,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协调联合有关部门重点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精准关爱帮扶和保护。为建立完善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的长效机制和开展的各项工作中献计出力,做出贡献,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我们注意到费县检察院在办理夏某涉嫌故意
伤害一案中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协助构建平
安校园,请问你们具体是怎么做的?
费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正青
http://p3.pstatp.com/large/15ea000a5ffd07413c6f学校是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良好的校园秩序和治安环境,对学生的学习和健康成长至关重要。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严重侵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使正常的校园秩序得到破坏。在办理夏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中,我们在严厉惩处犯罪的同时,深挖案件成因,从自身职能出发,通过与校方座谈、发出检察建议等方式,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帮助学校堵塞漏洞,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打造了“检校共建”模式,共同推动了平安校园建设。
我们对平邑检察+构建体系化校园暴力预防宣传模式很感兴趣,可以介绍一下你们的做法吗?
平邑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晓东
http://p3.pstatp.com/large/15fd00017e99596363d0我院在办案的同时将预防校园欺凌、暴力犯罪作为工作重心,紧密结合“法治进校园”活动开展预防犯罪教育,延伸办案效果。一是成立固定团队开展法治教育。平邑县院正式成立“检察官团队”,吸取了全院30名女性干警和青年干警,分为6组,分片负责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加强了法治宣传力量。二是建立“平邑检察+”联系覆盖全县中学。2016年6月30日,平邑县院与教育局及县内34所中学校长召开推进会,与该县全部中学建立了“平邑检察+”联系,使预防校园暴力的法治宣传教育功能覆盖全县中学。三是改进法治宣传方式促进预防教育效果。平邑县院通过组织“模拟法庭”、开办法治故事会、在学校广播中开设“法制余音”、录播校园暴力案件以案说法等方式,提高在校生学习法律的主动性。切实帮助未成年人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2016年,该县校园欺凌、暴力案件仅发生1起,成功为中学生营造了健康的成长环境。
来源:临沂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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