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禁止脱岗,禁止与经营行为无关的一切活动。
2、搞好岗位文明经营,认真贯彻“十字操作法”,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及上报。
3、及时清理杂物、油污及物料,切实做到安全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签发检修工单,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制度,做好用火点的监控工作。
5、在有可能接触毒害品时,应该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必要时戴自给式呼吸器);穿聚乙烯防毒服,带橡胶手套。
6、对有腐蚀性的化学危险品,搬运时轻挪轻放,并穿戴好防护用品。如溅到皮肤上,应快速用清水冲洗或及时到医院治疗。
7、在售出化学危险品时,首先要查验其相关证照,然后进行详细的销售登记后,再出售给其商品。并要向用户提示保管和使用注意事项。 前来学习!李老师给力! 问好李老师!周末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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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操作规程一、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
1、炸药和雷管的储存量不能超过药库的设计储存量:
2、炸药雷管必须保持干燥,防止受潮变质。
3、炸药和雷管要分别存放,并按规定地点按不同种类分别存放,不准混放。
二、民用爆炸物品发放:
1、严格火药雷管的领退手续,领退要当面点清,数量必须与领单相符。
2、没有导通和未编号的雷管,严禁发出。
3、领取炸药和雷管必须使用专用箱子,否则不予发放。
4、药库必须建立总帐,及领退帐目,做到日清月结。
三、放炮工专用雷管空箱或空箱都要分别存放,并排放整齐。
四、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
1、装卸与搬运炸药和雷管时,要轻拿轻放,不准扔、摔、碰、撞。
2、人力搬运炸药和雷管时每人每次一箱,不准扛运。
3、库内搬运采用人力搬运。
4、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运输,炸药箱子要码放整齐。雷管箱子允许码放两层。不准倒放、立放。
5、汽车行驶速度,运输硝铵炸药时在正常情况下接普通货物速度行驶; 运输雷管时正常情况下,不许超过20km/h,天气不好不许超过10km/h。
6、运输民用爆炸物品必须按规定路线,不准擅自改行,不准在中途逗留,也不准其它人或货搭乘。
7、民用爆炸物品入矿后,运到卸药站。
8、在井筒内运输炸药雷管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别运送;
(2)矿车运输炸药时,堆放高度不得超过车皮高度的2/3;装罐笼时亦不得超过罐笼高度的2/3。
(3)在装有炸药的罐笼或吊桶内除放炮工或护送人员(库管人员外),不得有其它任何人员;
(4)运送炸药雷管罐笼升降速度:运送炸药或雷管时,不得超过2m/S;吊桶升降速度,无论运送何种炸药,都不得超过1m/S;
司机在起运和停止绞车时,不得使罐笼或吊桶发生震动;
(5)禁止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运送炸药和雷管;
(6)禁止将炸药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它巷道内。 欢迎各位老师快乐阅读 放射性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凡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的单位,必须经过当地卫生部门审查同意发给“许可证”才能生产。
2.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体验,有不适应症者,未满18岁及生育期间的妇女不能从事此项工作。
3.进入车间必须换鞋,换工作服,戴口罩。进行操作时,要戴好胶皮手套、眼镜、剂量笔,并尽量远距离操作。严禁用手直接接触放射源。
4.工作前15分钟应将抽风设备打开,以后每小时换气6~10次。
5.放射性工作场所必须有放射性标志,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6.不许在工作场所进食,吸烟,食物,餐具不许带入。饮食前必须洗手、嗽口,下班后必须洗澡。
7.实行六小时工作制,日剂量应控制在0.02雷姆以下。应急照射需经过防护员批准。
8.工作场所的家器具,工具应固定,不得任意移出、调出。
9.沾染放射性物质的污物,应放在专门的污物间内的污物桶中,切不可任意乱放。
10.建立车间清洗制度,每月大清洗1—2次。
1l放射源应放在专用的源车内进行运输。对放射源制作单位发来的放射源应进行污染检查,如发现破裂应及时处理,以免造成源库污染。
12.放射源应分类存放。源库楼上面应标明专人保管,严格实行领发制度。吊装源罐应谨慎小心严防脱落。
13.放射源的倒装和调试应固定人员。操作机械手的人员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操作合格证书方能操作。
14.倒装时前区和后区应密切配合,并应关上防护门。操作时集中精力,尽量在大瓷盆上面倒装,以控制污染。
15.倒装前后都要用剂量仪进行测量,分装热室启用前要测出本底剂量,并将倒装的工作情况(包括机械手的性能、放射源的品种数量、剂量当量、时间、操作者)等进行登记。
16.每批放射源倒装后,应对分装热室进行清洗和酸洗。酸洗时应穿好酸洗工作服、套鞋。
17.调试仪表应在专门的调试室内进行,并应关好防护门。
18.经常对放射性场所和临近区进行监测,并作好记录。工作人员每天工作完清洗后都要在污染检查仪表上进行测试,才能出车间。
19.发生污染事故应及时向安技部门报告,在防护员组织下进行污染处理,并认真填报事故报告,上报有关单位。
20.对车间内的防护设备、报警装置应经常检查、修理,使之保持完好状态。
21.仪表出厂需进行妥善包装和表面剂量检查,并报当地防疫站检查批准,贴上放射性标签,方能送到运输部门运输。
22.放射性废水、废气需达到国家允许水平才能排放,废渣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23.放射性操作和污染处理过程中如发生皮肤破裂流血事故应停止工作,立即进行医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