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青
发表于 2017-2-15 11:07:47
用法律维护权益。
初卫平
发表于 2017-2-15 13:38:13
说实话,借鉴别人的写法,语言尚可,但决不能照抄照搬
魏明东
发表于 2017-2-15 13:43:46
央视网图说专题组回复
鸿雁
发表于 2017-2-15 14:33:05
回 22楼(魏明东) 的帖子
这个回复太牵强了,编辑怎么可能变成作者呢?
远山含黛
发表于 2017-2-15 21:59:06
对魏老师表示遗憾,我们杂志编排好的此稿,为了避免麻烦不得不撤除了。
对您造成了经济损失,对我们杂志也造成不少损失,前期费用白白浪费。
建议终究他们的法律责任,赔偿损失,恢复名誉,公开道歉
爱在天地间
发表于 2017-2-15 22:05:23
强烈谴责此种不道德、不尊重作者的行为。
我们报纸也安排了半个版面,配了四张图片,想做重点宣传的,也暂时搁浅。
建议魏老师维权,叫他们弥补损失。
鸿雁
发表于 2017-2-16 07:34:31
维权
玉林
发表于 2017-2-16 10:29:30
应该追究这些人的法律责任!
太明目张胆了!
期待有一个公平 公正的结果!
魏明东
发表于 2017-2-16 10:32:26
谢谢各位老师的支持,
魏明东表示感谢
ahui
发表于 2017-2-16 15: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