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心理素养也是因人因事而异 (作者:张维)
安全心理素养也是因人因事而异可以说,我们每个企业员工在说起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时,都能说得头头是道。但,如果真要落到具体工作上,那就可能因人而异,因事而异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那样:安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这里我们不妨列举事例:在工作中,我们都是以“一切行动听指挥”为原则。听谁的指挥?那就是现场工作负责人的指挥。当生产现场遇到突发性抢修任务时,很多工作负责人,也包括有些领导,他们通常都是以工作结果和经济效益为中心了。因为只有产生良好的结果和生产效益,工作负责人才能赢得上级领导好评,领导脸上也有了光彩。甚至,有的人或因某一项工作取得圆满,还被破格提拔重用,这一事例在我们身边也是屡见不鲜。
其实,重工作成绩,不重视安全的事情,在我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并不鲜见。有的单位为了赶工期,现场负责人恨不得三天活一天就完成,把正常的工期一压再压。于是,就出现萝卜快了不洗泥。最为突出的是,有些电建工程单位,赶工期的现象十分突出,这里工程还没完全结束,那里就赶紧将人抽掉,投入另外一项工程建设中去。留下的人员,不仅施工力量薄弱,而且还要求他们拼命地赶工期早日完成尾巴工程。
所以,在人员和技术力量不够的情况下,非逼的员工赶时间、抢进度,那么剩余人员最终只有通过偷工减料,抱有侥幸心理来放松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结束工程。去年底,在江西丰城发电厂工地74条生命就是葬送在大干一百天中。既然“压缩工期、突击生产”是诱因,那么,贯穿全过程的安全监管又在哪里呢?于是,这里又有安全监管不到位,或是为了共同的利益,便在安全监管上,视而不见,充耳不闻,甚至将在安全防护措施上流于形式,形同虚设。
从人的体能和精力而言,人少活多,而且还要超负荷地从事体力劳动,那么,这样极易导致身体疲劳,反映迟钝。稍有不慎,不是发生人身事故,就是设备事故。再说,从人心理角度上讲,人在紧张的工作中,也有工作图短平快、急功近利的思想。所以,凭感觉干活,在安全防护措施上打马虎眼也就不足为怪了。
因此,笔者认为,要想杜绝因人因事突破安全红线,还必须坚持安全优先的原则,在任何环境下都应该把人的生命安全挺在最前面。当然,我们每位员工也要树立正确的安全观,不论是在日常工作中,还是遇到突发性的抢险抢修中,都不能肆意践踏安全红线,切实做到心中装着,处处想着安全、事事做好安全。唯有这样,我们才能离安全事故远些,再远些,进而,我们生命安全和和谐幸福的家园才有根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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