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待劳模要放大劳模的“闪光点”
人无完人,劳模也不例外。劳模得以树立后,不单单是个名号,更重要的是劳模精神的塑造和传承。基于此,企业善待劳模不光要给荣誉、待遇,更重要的是挖掘和放大劳模的“闪光点”。
拿某企业通讯员王茜遇到的劳模不愿接受采访的事例来说,就是企业对劳模精神挖掘不够造成的。在这家企业中,企业员工对劳模的认识还停留在“就要比自己多干,平时就要多牺牲多付出”上,这样浅显的认识导致他们无形中成为了劳模日常工作的监督者,加以有些劳模不善言谈和展示,为不有损于自己的劳模形象,往往会附和职工群众的要求,这样不但违背了企业选树劳模的宗旨,且无助于劳模标杆引领作用的发挥。
像通讯员王茜所反映的事例中的劳模,就生怕自己哪点做得不好,无形中给自己很大的压力,这样一来,自己的长处没了发挥的空间,整天又处于焦灼的状态,劳模的称号不但没有成为前进的动力,反而成为了沉重的包袱。这样的状态,不会正确对待“明星”效应,也不会接受“明星”的光环,因为总觉着背后有双眼睛在盯着自己,而人都不是完美的,总有出错的时候,本来光明正大,值得正面大力宣传的,反倒因此变得畏缩不前了。
劳模不愿当“明星”,让人不得不反思我们企业的劳模选树机制和选树出来在善待劳模上的做法。首先,是不是不正确的劳模观念导致选树出来的劳模缺乏示范效应;其次,是不是观念正确,也选树出了正确的人,但在引导职工对劳模的正确认识上存在缺失;第三,是不是给了劳模荣誉和光环就放任自流了,没有采取正确的宣传引导手段发挥劳模的先锋模范作用。这些都是值得企业认真思考的。
为发挥好劳模的“明星”效应,形成“人人争当劳模,人人比学劳模”的风尚,企业一定要善于寻找和放大劳模的“闪光点。”善于寻找,才能把真正具有劳模特质的人员选树为劳模;善于放大,才能让劳模认清自己的价值,知道从哪完善自身、示范引领;才能让职工养成尊敬劳模、崇尚劳模,比学劳模的习惯。才能让劳模真正获得应有的地位,得到应有的尊敬,发挥所长,创新引领职工朝着企业发展目标阔步前行。
综上所述,企业善待劳模不应只在物质奖励上下功夫,更应在对劳模涵义的认识上进行延展,只有这样,才能帮助劳模找准位置,通过放大劳模的“闪光点”,促使劳模更加名副其实,职工学习更有方向,让劳模真正成为企业的“明星”,职工的榜样,企业发展的助推器。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