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海边 发表于 2017-6-9 11:08:35

滨湖基层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为劳动者撑腰有力度

日前,雪浪街道基层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经过积极调解,为某外卖公司下属承包商的员工拿回了拖欠已久的十万余元工资。员工老李拿着工资高兴地说,"多亏了咱们雪浪基层调解中心,这下可以安心找工作去了。"
这是我区基层调解组织进行劳动争议调解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仲裁办案新特点,做实平台、牢实制度、抓实队伍、务实协作,四措并举,全方位推进全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打造出了一条整合多方资源、便民高效的维权绿色通道。据统计,2016年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341件,调处成功率在95%以上。
做实平台,完善基层调解网络建设
"我们于今年出台了全区劳动争议专业性调解的工作意见,进一步指导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落实‘人财物’保障。"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原先的依附在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到设立了全天候工作制的调解综合服务窗口,从原先的需要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抽调人员兼职到全区专兼职结合统一培训、统一发证。同时,通过马山街道、蠡园街道两家劳动争议调解示范单位的引领,进一步规范调解工作,统一机构名称,启用标识,悬挂徽章,全区调解工作逐步走上专业化、规范化轨道。截至2016年底,我区共设立劳动争议基层调解中心9个,覆盖率达100%。聘任专(兼)职调解员31名,所有专(兼)职调解员均通过了无锡市人社局的培训,持证上岗率100%。
牢实制度,规范基层调解工作管理
制度是管理的基石和保障,也是推进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抓手。区仲裁院先后制订了《专业性调解组织考评细则》《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工作职责》《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劳动争议调解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制度,实现全区基层调解中心的"五统一"。同时,还建立了调解员名册和公布制度、调解员回避制度和发现违法情况处置机制等多项制度,为各级调解组织提供操作依据和行为规范。
"此外,我们还研究制定了一整套文书管理工作规定,为基层调解中心设计出相关表格文书和台账等8种,实现了所有案件流程的全程管理、下转第2版>>>
年调处争议1341件,成功率超95%
动态监督,有效促进了办案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升。"区仲裁院负责人介绍。
抓实队伍,提升调解人员专业素质
劳动争议调解是一项业务性、政策性较强的工作,专兼职调解员的素质决定着调处劳动争议的水平。为提升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区仲裁院建立了"请进来"、"走出去"的培训机制,定期请法律专家、资深律师或司法行业的负责人等到基层调解中心去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在巩固原先的劳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及时对新出台的政策及法规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并对典型案例进行评析等。同时,由区仲裁院业务骨干到下面的基层调解中心进行业务指导,重点教授调解经验与调解技巧。区人社局还会同区总工会联合举办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岗位技能竞赛,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务实协作,构建多方联调工作机制
近年来,区仲裁院积极探索裁审衔接工作与专业性调解的互补功能,与滨湖法院劳争庭共同设立诉前调解庭,对于群体性、敏感性等特殊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刚刚向仲裁院提出立案咨询,还未正式提出仲裁申请,仲裁院便将案情及时通报法院劳争庭,请求劳争庭予以协助,借助法院的权威性,与仲裁院一起,通过排解疏导和劝导协商,在查明事实和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化解矛盾,达成协议,这样的由法院提前介入仲裁阶段先行调解,建立对群体性、敏感性案件"先知晓、先沟通、先化解"的"三先"制度,有效的从源头上化解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劳动争议案件。
通过加强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区基层劳动争议专业性调解中心的运作成功实现了案件分流。"2017年一季度,基层调解中心共计调处劳动争议223件,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受理劳动争议223件,同比减少了21%,极大地提升了我区劳动争议处理的效率和质量。"区仲裁院负责人介绍动态监督,有效促进了办案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升。"区仲裁院负责人介绍。
抓实队伍,提升调解人员专业素质
劳动争议调解是一项业务性、政策性较强的工作,专兼职调解员的素质决定着调处劳动争议的水平。为提升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区仲裁院建立了"请进来"、"走出去"的培训机制,定期请法律专家、资深律师或司法行业的负责人等到基层调解中心去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在巩固原先的劳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及时对新出台的政策及法规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并对典型案例进行评析等。同时,由区仲裁院业务骨干到下面的基层调解中心进行业务指导,重点教授调解经验与调解技巧。区人社局还会同区总工会联合举办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岗位技能竞赛,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务实协作,构建多方联调工作机制
近年来,区仲裁院积极探索裁审衔接工作与专业性调解的互补功能,与滨湖法院劳争庭共同设立诉前调解庭,对于群体性、敏感性等特殊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刚刚向仲裁院提出立案咨询,还未正式提出仲裁申请,仲裁院便将案情及时通报法院劳争庭,请求劳争庭予以协助,借助法院的权威性,与仲裁院一起,通过排解疏导和劝导协商,在查明事实和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化解矛盾,达成协议,这样的由法院提前介入仲裁阶段先行调解,建立对群体性、敏感性案件"先知晓、先沟通、先化解"的"三先"制度,有效地从源头上化解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劳动争议案件。
通过加强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区基层劳动争议专业性调解中心的运作成功实现了案件分流。"2017年一季度,基层调解中心共计调处劳动争议223件,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受理劳动争议223件,同比减少了21%,极大地提升了我区劳动争议处理的效率和质量。"区仲裁院负责人介绍。
来源:无锡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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